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募集期是指银行理财产品从发售到发售结束的这段时间。发售结束后如果募集到的金额达到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最低要求,那么这款产品就开始运作了。在募集期内,则投资者有权赎回所购买得银行理财产品。
基金募集期就是从基金的招募说明公告开始到基金成立为止,这其实也可以说是基金的发行期。在此期间基金公司会通过直销、代销机构或者银行进行基金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