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属于公共空间。公共空间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规范管理、合理利用、方便公众的原则,由人民政府加强对公共空间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空间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市政、市容园林、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