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物命名次序规则

更新时间:01-22 综合 由 安笙々 分享

有机物命名的次序规则为:羧酸>磺酸>羧酸酯>酰卤>酰胺>酸酐>腈>醛>酮>醇>硫醇>酚>硫酚>胺>炔烃>烯烃>醚>硫醚>卤代烃>烷烃>硝基化合物>亚硝基化合物等等。  当有机化合物含有多个官能团时,要以最优先的官能团为主官能团,其他官能团作为取代基。这里这两个不能作比较。后者命名先列出羟基最后列出主官能团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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