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城镇职工门诊报销
1、现场结算:医院门诊特定病种结算窗口办理结算
2、零星报销:
(1)参保人提交报销办理材料
(2)受理材料后,将相关资料录入医保系统,由系统自动结算
(3)复审材料,并打印基本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4)办理人确认并签收,凭结算清单,IC卡,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兑现。
城镇居民门诊报销
1、参保人到区内所有承办居民门诊医保的医疗机构就诊
2、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挂号
3、结算时支付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即可办结(每天限报1诊次)。
办理材料
城镇职工门诊报销
1、现场结算:参保人参保就医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2、零星报销:参保人就医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若市外就医需提供市外就医申请表(原件)、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失业的提供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原件)
城镇居民门诊报销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注: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其他有效证件,如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