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公民的历史概念

更新时间:02-01 综合 由 罪念 分享

雅典“公民”是指祖籍本邦、有一定财产,能自备武装服兵役的成年男子。雅典的公民大会早在提修斯改革之前就存在。改革之后,公民大会是国家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但实际上国家的最高权利掌握在国王手中,后来又为贵族所控制。

雅典全盛有公民约30万,外邦人和奴隶占一半。成年男性外邦人不能称公民。“成年男性公民”是指父母祖籍均属本城邦,拥有一定财产,能自备武装服兵役的成年男子。没有一定财产,不能自备武装服兵役的雅典本地人成年男性仍不算公民。这是强调“公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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