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有偿陪侍的法律规定如下: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1、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3、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4、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5、赌博
6、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未成年有偿陪侍处理的法律依据
组织未成年有偿陪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主要客体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身心健康,社会管理秩序是本罪的次要客体。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指的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