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对黄河流域水质评价,选择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重点河段,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选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氰化物、砷、挥发酚、六价铬、铜、铅、锌、镉、汞、氟化物、石油类、pH等参数,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并对照功能区水质目标进行达标统计分析。
黄河流域14295.4Km河长水质评价结果,55.8%的河长水质处于Ⅲ类标准30个省界断面中,60.0%的断面水质处于Ⅲ类标准15处城市供水水源地中,2处不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要求。对照功能区水质目标,2010年黄河流域评价的231个重点水功能区中,参加达标统计的203个重点水功能区,全年达标率为43.8%,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2010年黄河流域不同水期各类水质河长及所占百分比表黄河干流:评价河长3613.0Km,其中Ⅰ~Ⅱ类水质的河长占31.7%,Ⅲ类水质的河长占46.0%,Ⅳ类水质的河长占19.2%,Ⅴ类水质的河长占3.1%。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等。
主要支流:评价河长10682.4Km,其中Ⅰ~Ⅱ类水质的河长21.0%,Ⅲ类水质的河长占11.9%,Ⅳ类、Ⅴ类的河长分别占11.0%、10.6%,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占45.4%。支流污染以湟水团结桥至老鸦峡河段、大黑河呼和浩特以下、汾河太原以下、渭河咸阳以下、沁河沁阳以下等河段,以及祖历河、宛川河、苦水河、清水河、三川河、清涧河、蔚汾河、湫水河、延河、涑水河、双桥河、宏农涧河、新蟒河入黄河段等尤为突出,其水质全年基本为劣Ⅴ类,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