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属于职业危害因素么

更新时间:02-02 综合 由 安笙々 分享

高温作业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高温定义:高温作业是指在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结合的异常气象条件下,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温度指数(用来评价高温车间气象条件环境的指标)≥25℃的作业叫做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按气象条件可分为3大类:1.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其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低,形成干热环境,这类作业场所都有强烈的辐射热源,室内外气温差可达10℃以上,以对流热和辐射热作用于人体。如炼钢厂、铸造厂、砖瓦等存有热源的室内高温强辐射作业。2. 高温高湿作业 这类作业环境的特点是气温、气湿高,而热辐射较弱。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如消防、纺织印染等工厂,深井煤矿中。3.夏季露天作业 这类作业环境的特点是除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外,还受被加热的地面和周围物体放出的辐射热。如房屋建筑、农牧业、环卫保洁、路线维护保养等高温时段的高温作业。

高温属于职业危害因素么

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第10.1.1条: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湿球黑球温度)≥25℃的作业叫做高温作业。WBGT指数是评价高温的数据依据。

用WBGT指数测定仪检测。据GBZ/T 189.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高温》

室外:WBGT=湿球温度(℃)×0.7+黑球温度(℃)×0.2+干球温度(℃)×0.1

室内:WBGT=湿球温度(℃)×0.7+黑球温度(℃)×0.3

根据经验:一般像烘干、冶炼的高炉和转炉、线材、棒材等都是高温作业,要列入职业危害因素。

存在热源的情况下,根据GBZ/T 189.7的方法检测,GBZ2.2-2007第10部分计算,就可以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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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1)高温: 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中暑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性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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