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新一轮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并不是“国退民进” 、不能简单以追求国有资本退出、改变国有企业性质为目标。
其次, “做强做优做大”是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 因此要求改革方案要与企业的业务发展、竞争力增强、经济效益提升更加紧密结合起来、而不是随大流。为了体制改革而改革。
最后, “增强活力、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是衡量改革方案是否可行的具体标准。 因此,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等在内的增量改制方式将更加容易得到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