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负荷从左侧起,导线排列相序为Ll、 L2、L3,零线一般靠电杆的道路侧。电杆一般架设在道路的北侧和东侧。
2、接户线的施工要求:接户线是从架空线路的电杆上引到建筑物第一支持点的一段架空导线。
3、高、低压接户线不应跨越铁路。低压接户线不应从高压引线附近穿行。
4、自杆塔引下的接户线,其档距不应超过30米。线间距离:10kV及其以下不应小于0.5m,0.5kV以下不应小于0.3米。
5、低压接户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其截面应按导线安全电流选择。对地距离不小于2.5米。
6、低压接户线跨越通车街道,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米,特殊位置不应小于3.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