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项目公章为椭圆形章,标注项目部全称,是项目部的特定标记
2、项目专用章为方形章,标注“技术资料专用章”,仅用于技术资料的特定范围。
工程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一般会根据业主的监管要求,同时为了自身项目管理需要,成立专门项目部并刻制专属的项目部印章。
项目部印章包括项目部公章、项目部资料专用章,根据每个项目的情况不同,项目部印章采用的形式不同,一般,每个项目部都会有一枚项目部公章。
中标单位一般会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要求项目部印章不得用于签订合同和担保、背书等文件,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加盖在工程资料和与业主一些往来文件中,但是,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部印章在使用过程中没有被规范运用或者是有人恶意私刻项目部印章,往往有项目部印章用于加盖于合同中的情形,导致大量纠纷产生。
因此,在使用项目部印章的场合,如何认定项目部印章的法律效力及相关合同的效力,如何合理规避项目部印章在使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建筑企业需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