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强度650,屈服点360,伸长率(延伸率)10%,断面收缩率40%,冲击值(冲击韧性)40J,HB217~255。
衡量材料韧性的一种指标,通常定义为试样在冲击载荷的作用下折断或折裂时,单位截面积所吸收的能量。
冲击载荷在零件中产生的冲击应力除与零件的形状、体积和局部弹塑性变形等有关外,还同与其相连接的物体有关。如与零件相连接的物体是绝对刚体,则冲击能全部为该零件所承受如与零件相连接的物体刚度为某一值,则冲击能为整个体系所承担,该零件只承受冲击能的一部分。此外,冲击应力的大小,还取决于冲击能量的大小。因此,冲击载荷作用下的强度计算,比静载荷作用下的强度计算复杂得多。在设计承受冲击载荷的零件时,须引入一个动载系数(见载荷系数)后按静强度设计。动载系数也可用振动理论中求响应的方法确定。
研究零件冲击强度时,要考虑材料在冲击载荷下机械性能的改变和对零件冲击效应的大小。对于结构钢来说,当应变速率在10-6~10-21/秒时,钢的机械性能无明显变化。但在更高的应变速率下,结构钢的强度极限和屈服极限随冲击速度的增大而提高。且屈服极限比强度极限提高得更快。因此把冲击载荷当作静载荷来处理对于一般结构钢来说是偏于安全的。另一方面,冲击载荷对材料缺口的敏感性比静载荷对材料缺口的敏感性大。这时把冲击载荷当作静载荷来处理,就必须提高安全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