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优缺

更新时间:01-21 综合 由 安笙々 分享

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到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包含有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积极方面

1、“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历代封建政府和皇帝都直接掌握着一部分土地”,各朝各代的皇庄、王田、军屯、民屯等都是国有土地,尤其以北魏、曹魏、隋唐为最盛。国家占有大量的土地,一方面为统治阶级的奢侈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为巩固国家政权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土地,也就掌握了社会的经济命脉。

2、农民土地所有制、即个体农民的土地。个体农民拥有的土地虽然不多,但人数最多,向国家交纳赋税,服兵役和徭役,“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能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最主要基础,所以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和扶植”,凡是明君圣主都非常懂得爱民、养民,以民为本。

消极方面:

地主土地所有制,即地主拥有土地。

地主,是封建社会的富人阶级,出租土地,剥削贫苦农民,是人人向往的社会角色。他们有钱有势,很容易挤进国家官员队伍中去,借助国家政权来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地主阶级有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有文化,有能力,是国家官员的候选人阶级。不管是论经济优势,还是论文化,地主阶级成为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特权阶级,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事情。所以,地主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核心。

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优缺

封建土地私有制包括奴隶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

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形式是奴隶主土地所有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先后形成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

这三种土地私有制的共同特点是农业劳动者和土地占有者相分离,劳动者无地,有地者不劳动。

土地所有者和劳动者处于对立地位,两者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此外,虽然也存在着处于从属地位的个体农民的私有土地,但往往成为大土地所有者兼并的对象。,加快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是压迫人民,照成古时流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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