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21年摩托车报废年限是20年。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