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
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
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轮候配租程序。
廉租房不是申请就有,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就是审核期(两次审核三十日左右),审核通过会张榜公布进入第一公示期(十五日),没有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通知,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摇号工作,摇号中签后进入第二公示期(十五日),没有异议后即可签订租赁协议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