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实际规范来作为标准。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2014中对储罐液位报警值的设定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5.4.2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不应高于储罐的设计储存高液位
b)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不应低于储罐的设计储存低液位。
各种容量的储罐,其高径比根据工艺或现场的布置要求,不尽相同。
根据资料,较常用的储罐容量:大容量罐的高径比接近1:1,而小容量罐的高径比往往大于1。对小容量罐而言,在同等容量情况下,高径比越大,其液位变化越显著,越有利于提高现场液位计的显示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