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人作出治安处罚之后,会当面向被处罚人送达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60天内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如果超过60天未提出,则视为不行政复议,以后不可以再行政复议了。
治安处罚过了3年可以复议吗
1999年10月1日起,对于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不服的,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自当事人收到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之日起计算。同日生效的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称的也规定: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因此治安处罚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