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二手房在进行交易的话,流程比较复杂,具体就是:首先需要进行查档,来检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然后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签订三方合同以及网签,核定价款,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需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以及履行期限,还有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然后买卖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产权转移申请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所进行递交审核,审核成功之后领取回执,然后进行缴税过户,需要向房管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交易费,产权登记费等相关的税费,然后经过网签交易递件完税过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后,房产交易中心会出现新的房产证,然后到市房地产档案局进行归档,之后就可以收房了,在办理收房的时候,需要注意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结算和缴清。更多关于成都市二手房自行交易流程是什么,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f37b6f161583810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身份证件、所有权证书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禁止上市交易。
4、之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按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1、持 房屋所有权证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成都房产交易中心录入存量房网签交易信息; 2、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指定办事窗口查档; 3、到税收窗口申报纳税,领取纳税通知书; 4、持相关材料到买卖双方过户窗口 办理房屋买卖 登记手续及房屋维修资金过户; 5、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关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并缴费; 6、到相关窗口生成登记薄,凭领证申请单到领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需要准备的资料: 1、 不动产登记 与房屋交易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的,所有权人及配偶需持结婚证原件共同到场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存量房买卖合同 ;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7、需要补交 土地出让金 、缴纳税费的,应该提交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首先,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 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方确认单》表格并填表;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查档——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 抵押 、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鉴定——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核价——财政部门根据《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的成交金额评估房价;地税——缴纳卖方房产营业税(免税的地税部门开具免税确认单,5月1日后改到国税局缴纳 增值税 )。 当以上的工作完成后,第二天或第三天交件,七天后交 契税 ,领取契证交手续费,然后交纳交易手续费封卷,注意,一定要领取证回执。 此后十个有效工作日后, 买房 买方拿 身份证 原件取房证。 注意事项 卖方提供资料: 1. 房屋所有权 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 结婚证 (如丢失到原 婚姻登记 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6.单身、 离婚 者提供 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 或民事调节书或 法院判决书 ,离婚未 再婚 证明;丧偶者提供 购房 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 未婚证明 (复印件1份)。 买方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 备注: 1.房地产赠与、 继承 、委托、涉外以及涉及港澳台地区的提供《公证书》。 2.被 拆迁 户购房登记提供《 拆迁协议 书》。 3.五年内买卖提供相应房地产转让审批书原件及抵税专用表原件。 4.验人签字时卖方夫妻及买方必须本人到场。 5.办理贷款请先预留资料,原房证(包括产籍图)、契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如该房屋为产权人和其配偶先购买的,之后产权人配偶去世的情况,需要其所有子女及合法 继承人 到场,产权人先办理继承公证后才可以办理转让。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 代理 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