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年限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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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必须强制报废。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电梯的使用年限有特别的规定。但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定期保养,每年定期经过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法律依据:《住宅电梯使用年限规定》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梯应报废:(一)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二)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的;(三)主机和其它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Z设备已经过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工程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折旧残值的;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住宅电梯,电梯产权人应向北京有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或北京市房屋设备检验检测所州扰及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申请鉴定,予以确定是否需要报废。(一)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二)由于建筑物结构损坏或电梯发生过严重事故,导致中梯设备严重损坏的。(三)建筑物已严重倾斜或沉降,造成电梯运行方向与垂直方向倾斜度大于 15°的。

电梯强制报废年限

法律分析:电梯有使用年限和报废标准。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必须强制报废。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电梯的使用年限有特别的规定。但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定期保养,每年定期经过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定期报检制度1、电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将全部安装、调整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2、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部负责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养、维修档案。3、维修保养人员认真对电梯整体设备运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表,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维保人员负责及时处理。4、电梯使用一个月后,维保人员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5、电梯使用两个月后,维保人员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工作。6、电梯使用一年后,维保部组织维保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械、电气部分,根据堆部件磨损程度,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7、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单“回签制度”。8、若电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复电梯使用,必须由维保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后,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9、若电梯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经维修人员修复和做好记录,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0、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大修、整改、升级改造的,经维修人员检修、更换主要配件、试运行及做好检修记录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1、对电梯使用期限到期的电梯,经维修人员检修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

电梯使用年限国家标准

通常情况下为15年,有备用电梯的一般为18年,满足下面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但最长使用年限不能超过25年。1、对拖动、控制、轿门系统进行过改造,并通过检测单位判断为电梯性能靠近新电梯水平的,可以延长使用。2、对使用期满,暂不更换电梯的,业主要向检测单位提出检测申请,若判定可以继统更用的,可以申请延长使用,但检测周期要缩短为6个月1次。另外,电梯是属于小区的公共设备,产权归所有业主拥有,当电梯使用年限到了之后,需要更换的可以由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联系专业机构或者厂家进行更换。若电梯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那由电梯厂家负责日常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费用由电梯厂家自己出,业主无需当地。法律依据:《住宅电梯使用年限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梯应报废:(一)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二)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的;(三)主机和其它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Z设备已经过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工程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折旧残值的。

电梯报废年限是多久

一、电梯报废年限是多久1、电梯报废年限是一般15年就应该报废。具体还可以看下面情况:(1)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2)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的; (3)主机和其它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Z设备已经过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工程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折旧残值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二、民用电梯有强制报废年限吗电梯没有强制报废年限。如果发现电梯故障频发,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技术评估,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后会提出评估结果,这部电梯经过维修可以继续用或修了也不安全,应该报废或停用等。

电梯强制报废年限国家标准

电梯报废年限国家标准 :通常情况下为15年,有备用电梯的一般为18年,满足下面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但最长使用年限不能超过25年。电梯用15-25年报废。电梯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5-25年,以下情况的电梯应考虑报废:1、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使用时间达到15年的;有备用梯达到18年的;2、属于国家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3、设备存在严重缺陷的;4、其它无法保证安全运行基本条件的等。对已达到报废年限而暂不更新的电梯,由电梯检测机构对该电梯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可继续使用的;检测周期缩短为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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