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缝的留设原则是应当留设于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具体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柱子,留设于基础的顶面、梁的下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②和板连成一体的大截面梁,留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部;
③单向板,留在平行于短边的任何位置;
④有主次梁的楼板,应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
⑤墙,留设于门洞过梁跨中三分之一范围内,或纵横墙的交接处;
⑥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池、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处理要求
施工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于素混凝土结构,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连接钢筋。连接钢筋埋入深度 和露出长度均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d,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圆钢筋时 两端应设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
当旧混凝土面和外露钢筋(预埋件)暴露在冷空气中时,应对距离新、 旧混凝土施工缝1.5m范围内的旧混凝土和长度在1.0m范围内的外露钢筋(预 埋件)进行防寒保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施工缝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宜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应留垂直缝。柱宜留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的柱帽的下面;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上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部;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的范围内;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砼结构、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钢架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原则:留在结构受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具体部位:
(1)柱施工缝:基础顶面,梁或牛腿下面。
(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下20-30mm。
(3)有主次梁的楼板,顺次梁方向浇筑砼,施工缝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4)其他复杂的部位施工缝,按设计要求留设。
(5)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有抗渗要求的地下室,不宜留施工缝。
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
1、首先要确定施工缝的预留位置,一般情况下墙体不能预留垂直的施工缝,顶板、地板不能预留施工缝等等。墙体施工缝可以预留砸横纵墙体交接处等等。
2、当混凝土初凝之后,需在设置施工缝的位置进行表面凿毛,其开凿深度大约在20到30毫米左右,需露出混凝土粗骨料。
3、混凝土凿毛之后,需用水枪等工具将其冲洗干净,并且涂刷素水泥浆。
4、按照要求再次浇筑混凝土。
原则:留在结构受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施工缝留设位置:
(1)柱施工缝:基础顶面,梁或牛腿下面。
(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下20—30mm。
(3)有主次梁的楼板,顺次梁方向浇筑砼,施工缝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4)其他复杂的部位施工缝,按设计要求留设。
(5)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有抗渗要求的地下室,不宜留施工缝。
处理要求
施工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于素混凝土结构,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连接钢筋。连接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d,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圆钢筋时两端应设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旧混凝土面和外露钢筋(预埋件)暴露在冷空气中时,应对距离新、旧混凝土施工缝1.5m范围内的旧混凝土和长度在1.0m范围内的外露钢筋(预埋件)进行防寒保温。
2、当混凝土不需加热养护、且在规定的养护期内不致冻结时,对于非冻胀性地基或旧混凝土面,可直接浇筑混凝土。
3、当混凝土需加热养护时,新浇筑混凝土与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间的温差不得大于15°C;与混凝土接触的地基面的温度不得低于2°C。混凝土开始养护时的温度应按施工方案通过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得低于5°C,细薄截面结构不宜低于10°C。
4、应凿除已浇筑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凿毛后露出的新鲜混凝土面积不低于75%。
施工缝一般留置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中有明确的规定,现摘录如下: 8.6.1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施工缝和后浇带宜留设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受力复杂的结构构件或有防水抗渗要求的结构构件,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8.6.2水平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墙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300mm; 2 柱、墙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mm~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mm~20mm; 3 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必要时,可对配筋进行调整,并应征得设计单位认可; 4 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8.6.3垂直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 2 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 3 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的1/3范围内; 4 墙的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交接处; 5 后浇带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特殊结构部位留设垂直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8.6.4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施工缝应低于地脚螺栓底端,与地脚螺栓底端的距离应大于150mm;当地脚螺栓直径小于30mm 时,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深度不小于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部分总长度的3/4 处; 2 垂直施工缝与地脚螺栓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m,且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5 倍。 8.6.5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高不同的两个水平施工缝,其高低接合处应留设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应大于1.0; 2 在水平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对地脚螺栓进行一次复核校正; 3 垂直施工缝或台阶形施工缝的垂直面处应加插钢筋,插筋数量和规格应由设计确定; 4 施工缝的留设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1、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 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 留置在梁托下部。
3、对于单向板, 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 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5、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 处。
6、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竖壁上。
7、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 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施工缝的接缝形式有凸凹缝、高低缝、平缝、设止水带缝等多种。另外,对于有防水要求的施工缝, 根据以往的经验, 发现目前常用的几种接缝方式均存在着渗漏水的隐患。
如采用“ 凹凸”型施工缝的最大弊端在于施工难度大, 而且很难保证质量, 施工缝处混凝土凿毛时, 极易将“ 凸”楞碰掉一部分, 由此减少和缩短了水的爬行坡度和距离, 从而产生渗漏水现象;。
另外凹槽中的水泥砂浆粉末难以清理干净, 使在浇筑新混凝土后, 在凹槽处形成一条夹渣层而影响了新老混凝土的黏结质量, 留下渗漏水的隐患。
而采用橡胶止水带防水, 因止水带是呈柔性的, 安装时难于固定, 且容易在浇筑混凝土时受挤压变形移位, 从而容易造成局部渗漏水, 而且橡胶止水带易老化失效, 也不利于结构的长久使用。根据很多的施工实例, 发现采用400mm宽、2mm厚的钢板作为施工缝处的止水带其防水效果很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混凝土施工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