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房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02-09 装修 由 颜初 分享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2、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格有以下几种:一是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购房的单身家庭必须年满30岁。二是申请人的家庭必须满足本市的住房限制,并且其家人在本市都没有住房。一户一户只能买一套公有的房子。下列情况中的一方不得在下列情况下提出购房申请:1、申请人家庭已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拆迁补偿协议;2、申请人在本市有房屋转移登记。3、离异后已有住房的夫妇,在离异前分别提出申请,且在离异前三年内提出申请。4、申请人有违法建筑的,在申请时没有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的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公有住房的转让过程比较繁琐,因为公有住房的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转让要比一般的商品房要复杂得多。这就要求所有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都要在出售文件上签字,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并不是一个人的。如果购房者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则必须由共同所有人在银行职员的见证下签字。法律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第十条 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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