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分为5个等级,我国现行空气质量划分为优、良、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等5级。
城市空气质量等级是据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的生态环境效应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所确定的污染指数分级以及相应的污染物浓度限值。
污染指数
空气污染指数(Air pollution Index,简称API)就是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并分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空气污染的污染物有:烟尘、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悬浮颗粒物(浮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规定:空气污染指数划分为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和大于300六档,对应于空气质量的六个级别,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越严重,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越明显。
A、检测标准规范
目前我国室内空气检测标准主要有两个,即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与卫生部颁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实质上是一个健康人居环境的基本标准,目前对建筑开发商、装修商、家具商并没有强制约束力。
由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的《GB50325-2010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则是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对建筑商和装修商具有强制性的工程验收标准。
GB50325是5项检测项目,检测前密封门窗1小时,而GB/T18883是19几项监测项目,检测前密封门窗12小时。
GB50325标准宽一些,为了照顾开发商、建设单位,好让他们过关。
GB/T18883实际更接近人们日常生活习惯,人们在居室内总的时间一般为8小时以上。其测定的结果更准确一些,是以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为目的。
GB50325是针对工程验收的标准,而GB/T18883针对的是家庭和精装修的房子,并不用于工程验收。
检测前需提前告知客户,室内需要密封,室内提前关闭门窗,有条件空调可以打开温度调至25度,特别是冬季室内温度过低应开启空调升温,模拟正常入住环境。
注:目前用于现场快速检测的便携式自测仪和自测盒误差比加大(容易受到温湿度、其他有机挥发物干扰,后者吹口气读数都会有很大变化)尚没有列入国家规范。用以提供准确和法定数据的检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分析。
B、检测注意事项
GB50325是5项检测项目,检测前密封门窗1小时,而GB/T18883是19几项监测项目,检测前密封门窗12小时。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幼儿园、学校、医院、老年建筑等;
二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酒店、书店、娱乐场所等。
实验室检测项目标准:甲醛主要用分光光度法和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苯系物和TVOC用气象色谱法。
注: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检测标准,车用50325二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是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的标准。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制定单位是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8年7月3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
由下表可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pm10的年平均值的一级浓度值为40mg/m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的标准。
扩展资料:
最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调整内容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作了如下调整:
一是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将三类区(特定工业区)并入二类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二是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铅和苯并芘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三是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50%-75%提高至75%—90%;
四是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的分析方法标准,增加自动监测分析方法;
五是明确了标准实施时间。规定新标准发布后分期分批予以实施。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将三类区(特定工业区)并入二类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2、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铅和苯并芘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3、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50%-75%提高至75%—90%;
4、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的分析方法标准,增加自动监测分析方法;
5、明确了标准实施时间。规定新标准发布后分期分批予以实施。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计划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新标准)规定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在全国实施。环保部提出新标准要分期实施: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2016 年 1 月 1 日 ,全国实施新标准。按照环保部要求,北京市作为第一批实施城市之一,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在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按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同时向公众提供空气质量信息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最新发布的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应该符合如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