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屋核档证明、完税凭证、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如下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新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更多关于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d3015a1615827243.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证,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销合同、测绘平面图、完税凭证、身份证、结婚证等,对于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情况可以直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材料来进行办理。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2、房屋购买销售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6、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房屋购买人需要带上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的原件用来校验。7、房屋买卖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8、房屋购买者如果是单身人。9、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0、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www.bieshu.com?bdfc
法律分析: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登记申请表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如果婚姻状态是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婚姻状态是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