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采集错误。在增量房申报时,若操作人员录入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成功则可以进入增量房申报模块,通过录入开发企业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税款征收。若是信息采集失败则会出现提交失败等信息显示。增量房俗称一手房,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能增加现有房屋数量的房产。概念跟房产税有关。增量房产的原值与评估值非常接近,有利于征收。
24小时。在申报增量房税时,不用交相关资料,也不用查询房源消息,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填写自己的申报信息,系统后台将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缴纳税款,也可以选择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大厅刷卡交税。目前暂时还未开通网上打印完税证明。待开通后,纳税人增量房交税全流程直接网上办结,将实现纳税人一次也不跑。
长春增量房申报表可在春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增量房申报需购房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到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亚泰大街1169号,新天地购物公园对面),经初审通过后领取申请表。
系统没有及时录入信息,未更新。一般就是房产税申报缴纳之后税务局系统中没有及时录入您的申报缴税信息,或者是申报信息一直未更新
沈阳增量房申报表可在沈阳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APP上办理。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APP上办理的具体操作方法:第一步:打开软件,点击首页左侧套餐业务—房产交易申请—增量房(商品房)交易申请,进入界面。第二步:进入页面后,关闭页面提示。选择身份后,点击新增—填写表单,然后点击“下一步”。第三步: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成功”,接着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第四步:保存“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表”后,点击下方“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部分必填)。第五步:点击“选择/扫描”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第六步:点击“提交”,页面跳转至“增量房交易申报”页面自动进行后续业务操作。第七步:点击“关闭”,页面跳转至历史查询表单页面且状态显示为“已保存”;第八步:对状态为“已完成”的记录,用户可点击“申报”,直接跳转至申报模块进行增量房交易申报业务办理。增量房申报注意事项:1、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业务提交后无需进行税务端审批,可自主办结完成,业务状态直接由“已保存”变为“已完成”;2、“已保存”状态下,用户可对已采集的增量房信息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如确认已采集信息无误可在此页面点击“提交”,进行下一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