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交了定金能退吗1、买房交了定金是否可以退还,需视情况而定:(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购房的注意事项如下:1、如果购买的是新房,要注意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2、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要注意卖房人是否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房子是否存在共有人,存在共有人的要注意共有人是否同意卖房;3、要注意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合法;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明确;5、注意要明确约定好办理过户的时间。
房屋定金可以退: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买房交了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在房屋买卖行为符合法律程序和商业购买规范的情况下,买房的定金交了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如果开发商单方面存在一些漏洞,违反了正常的交易的情况下,买房交了定金后,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比如签了认购书后又反悔的,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退的。再者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也定金不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子交了定金在以下的情形下可以退:1、合同条款被进行修改:在双方即将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合同里面的条款,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比如,合同里面如价格、户型、面积等,被进行修改,和认购书不一致。那么,就可以认作是卖方违约。不仅可以返还定金,甚至可以拿到双倍的赔偿;2、有增加退定金补充协议:在交定金之前,如果有增加补充协议。即便买房者不想要房子属于违约行为,但是之前有签署补充协议,就要按照补充协议来退还定金;3、认购的房子转售他人:如果开发商已经把认购的房子转售给了别人,这样就是开发商有欺诈行为。不仅可以退还定金,甚至还可以拿到赔偿;4、不具备销售条件:如果是没有产权证的项目,或者没有销售许可证。这种内部认购行为,是不具备销售条件的。这就属于开发商的问题,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退还定金;5、第三方原因:如果是因为政策问题、自然灾害,导致楼盘不能建设。双方都没有过错,这种情况也可以退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