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2A332026-1的规定。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3、地下防水工程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2A332026-2的规定。4、地下防水工程是一个子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工程防水等级分为两种:即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和屋面工程防水等级。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四级:一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二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