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各类
税收共有8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
税。
其中税包括:
1、契税: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税率(3%-5%)
2、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
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5、教育附加费: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6、城建税: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
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二手房中的费包括: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
收益金)。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扩展资料:
买房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建筑面积
(平方米)×3元+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买房税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成交价或评估价(高
者)×1%+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20%)+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成交价或评
估价(高者)×5.5%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为了限制卖方,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
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
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个人转让自用满2
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手房税费
2017年二手房评估价受以下因素影响,具体算法如下:
1、房龄,房屋的新旧程度,直接关系到买家喜欢与否,而房屋自修建完毕后,就进入了折旧期。在对二手房进行销售时,一定要计算房屋的折旧费,砖混结构房屋折旧期限为50年。
2、户型,市场上,正规的两居、三居更受欢迎,评估价格更高;反之,不规范的异型户型,或套型过小、过大的户型等,都会让房价降低。
3、楼层,楼层的好坏也直接影响房价的高低,处于中间部位的房屋评估价相对较高,但如果底楼带有户外花园,或顶楼带有屋顶花园,价格可能更高些。
4、位置,果房屋所处地理位置好,如在城市中心地带或者周边配套完善,评估价自然更高。
5、房屋折旧费的计算方法在《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屋一类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额折旧法。其计算公式为:造价-残值 造价×(1-残值率)。
6、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
二手房的差价=卖出合同价-买入价(取得价)-应扣除的费用。
二手房交易税费:
契税由买方交纳,交税比例是:
1、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
2、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
(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5)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方承担;
(6)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
扩展资料: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