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子税费通常都包括: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2、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3、住房维修基金。房地产税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房地产业务所涉及的诸多相关税种的总称,具体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契税等。销售方应缴纳的税费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购买方应缴纳的税收有契税、印花税。房地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固定地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税种包括:契税、个税、营业税、印花税。
房产交易涉及的税收是指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买方按国家规定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收,根据地区的不同税种和税收比例也略有不同,主要税种有:契税(按交易价1%~3%征收)、个税(按交易价1%征收)、营业税(按交易价5.55%征收)、 印花税(按交易价0.1%征收)。
其中契税是必交的;个税征收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就征收:
(1)原主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房产的
(2)原房证的出证日期,一般是出证日期5年以内的,营业税是按原房证的出证日期决定的,一般是出证日期2年以内征收,2年外不收。
扩展资料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一 、取得土地环节:
开发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税、印花税。
1、契税:应纳税额=土地成交价格×适用税率(3%-5%),广州为3%。
2、印花税: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印花税税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5‱。
二 、建设开发环节: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扩展资料: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附加税的税率具体如下: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乘适用税率;2、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