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官兵的心理素质,提升团队凝聚力,是完成以执勤、处突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保障。 武警部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依据武警部队基层官兵的心理特点、心理健康状况以及部队对基层官兵心理素质要求制定,可以有效地帮助基层官兵提高心理素质,满足工作任务的需要。 基础版的武警部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一般包括预约接待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训练室、VR心理训练室、减压放松室、心理宣泄室、心理沙盘室。不同类型的心理咨询室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该心理功能室的建立一方面为来访人员提供充分休息、放松的空间,自助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了解中心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其缓解紧张、焦虑情绪,为下一步咨询或训练做准备。 该心理功能室的装修建议:采用浅色系乳胶漆,帮助来访人员缓解紧张、焦虑情绪;地板采用浅色系地砖,干净整洁;配备舒适的沙发、茶几、心理书籍及绿植,营造轻松氛围。 该心理功能室的建立主要用于来访人员心理健康筛查,帮助组织完成日常心理检测、组织人才选拔,为后期心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该心理功能室的装修建议:采用浅色系墙面乳胶漆,帮助来访人员快速平静,全身心投入测评;地板采用浅色系地砖,干净整洁易于打扫;配备多台电脑桌椅,满足组织大面积施测需要。 该心理功能室的建立主要用于训练来访人员感知觉、逻辑、思维等六大认知能力,帮助其提升基本认知能力、岗位适应力,有利于组织培养优秀人才。 该心理功能室的装修建议:墙面采用浅色系乳胶漆,挂心理挂图或标语,鼓舞来访人员进入训练;地板采用浅色系地毯,干净整洁、易于打扫。 该心理功能室利用VR技术为来访人员提供高仿真、高沉浸场所,辅助其开展专项心理训练、身心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身心耐受力。 该心理功能室的装修建议:墙面采用浅蓝色乳胶漆、配合科技线条设计,营造科学、科技的放松训练场景;地面铺设防滑地垫,防止滑倒。 该心理功能室的建立主要用于缓解来访人员的身心压力,消除紧张、焦虑等负面情绪的影响,促进其情绪稳定性和身心放松能力提升。 该心理功能室的装修建议:墙面采用浅绿色乳胶漆,有助于缓解紧张、焦虑情绪;地面铺防滑地垫,防止摔滑,可适当增加绿植,营造放松氛围。 该心理功能室的建立主要用于来访人员负面情绪宣泄、缓解心理压力,促进其心理能量恢复,排解郁闷、烦躁的心情。 该心理功能室的装修建议:墙面采用隔音处理与软包处理,防燥、防伤害;地面采用海绵地垫,舒适、保护来访人员在宣泄过程中受到伤害;营造平静、舒适环境 该心理功能室的建立主要用于开展个人或团体心理沙盘游戏,对于不善表达的人员可通过沙盘了解其内心活动。同时,通过团体沙盘游戏可以促进团体和谐、增强团体凝聚力。 该心理功能室的装修建议:环境布置安静优雅、不易受到干扰;光线柔和、色调温和,以便来访者能平静、轻松、集中精力。 除了以上7种类型的心理功能室外, 标准版 的心理咨询中心会建设团体活动室、催眠减压室和心理咨询室, 完整版 的心理咨询中心还会增设前台引导中心和大数据指挥中心,即可基于软硬件产品体系建设“ 两大中心、十大场室 ”心理服务中心,这样利用智能物联技术打造的软硬件结合的“智慧心理中心”心理功能室,可以实现 一站式、全方位 的心理服务。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省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管理,实现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安全、正常运转,保障地震应急快速响应,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维护、应急处置、应急演练、对外服务、考核评比、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条件保障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机构、岗位与人员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应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运行,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指挥场所、仪器设备、数据资料的管理等。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可根据各自实际设立地震指挥中心的应急工作岗位,可按照日常运行维护和地震应急的不同情况进行设置,包括运行管理岗、技术保障岗、应急值班岗、后勤保障岗、应急协同岗等。
第五条 根据震时和平时工作需要, 确定各岗位人员数量,人员配置可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岗位责任应明确到人。
第六条 各岗位人员需定期接受中国地震局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应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到达岗位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三章 日常运维
第八条 建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7×24小时专职值班制度,暂不具备7×24小时专职值班条件的,可采取带岗值班制度。各省级地震局应在当月25日前将应急指挥中心下月值班表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第九条 应急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设备检查:每天定时检查大屏幕系统、数字会议系统、音视频信号输入输出、中央控制系统、服务器、磁盘阵列等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2)网络测试:每天定时检查内部网络各节点之间,以及与外部网络是否通畅。
(3)工作日志记录:记录指挥中心使用情况和设备工作状态。
(4)问题处理和过程记录:详细记录故障设备的处理过程,未解决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建议处理方案。
(5)值班工作交接:值班完成后向下一位值班人员交接,应有交接记录。
第十条 定期对指挥场所及配套设施进行检查。指挥场所包括指挥大厅、辅助工作厅、应急机房、信息控制室、物资仓库等;配套设施包括指挥席位、新风空调、门窗、灯光、消防、逃生通道、保安监控、环境监控等。
第十一条 定期对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软硬件系统进行维护。按照使用手册进行定期检测、备份、充放电、病毒查杀、系统升级等。指挥中心需要进行定期维护的设备包括大屏幕及辅助显示系统、数字会议系统、音响扩声系统、UPS电源、网络系统、各类服务器、图形工作站、各类终端、存储系统、现场信息接收系统、VSAT卫星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各类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应用软件等。定期对所有需要充电设备进行充电,包括相机、摄像机、无线话筒、对讲机等。
第十二条 定期进行地震应急触发,全面检测系统工作流程和状态。
第十三条 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更新和维护机制,定期收集、整理、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
第十四条 建立日常备份制度,发生故障时迅速恢复系统。
第十五条 建立灾难恢复措施方案。灾难恢复措施包括灾难预防制度、灾难演习制度及灾难恢复。
第十六条 建立故障处置、报告与记录制度。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对问题及所采取的处置措施进行记录。
第十七条 根据平震结合的原则,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既是地震应急指挥的场所,也是地震系统对外宣传窗口和重要会议场所。指挥中心应协助搞好对外形象宣传和重要会议保障。
第十八条 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保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传输、保存、使用、借阅涉密资料。
第十九条 在每年1月20日之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地震应急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
第四章 地震应急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地震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编制指挥中心地震应急预案,并报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备案。
第二十一条 破坏性地震或对本区域影响较大的地震发生后,各岗位人员应根据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流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到岗。
第二十二条 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配套保障系统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技术系统包括音响、数字会议、大屏幕、辅助屏幕、打印机、复印机等。配套保障包括指挥长席位、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席位、秘书席位、专家工作席位、灯光、空调、新风等。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期次震情、灾情信息获取、震情灾情收集与汇总。相关岗位人员确保同地震应急涉及各个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地震三要素、地震烈度数据,地面运动速度、加速度峰值、人员伤亡及其他灾情信息。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灾害快速评估与动态评估,形成报告,完成向指挥长汇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灾情、震情信息通告。
第二十六条 当灾区地面通讯中断时,能够启动无线通讯系统,及时接收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工作队传回的各类信息。
第二十七条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次地震的资料归档,工作总结及报告编写。
第二十八条 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在中国地震局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各区域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进行联动应急响应,对灾区地震应急提供技术、装备、人员的支持。
第五章 应急演练
第二十九条 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模拟演练。省局级内部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指挥中心内部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4次,定期参加区域联动协作区内的联合演练,参与中国地震局和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的各类联合演练。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的`演练应尽量选择复杂环境。
第三十条 中国地震局和省级地震局定期对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进行突击抽查,开展相应级别的应急演练,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中心不定期地与省级应急指挥中心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第三十一条 应急演练的规模、级别设定应结合当地的实际。同时,要结合全国年度重点危险区和各省重点防御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应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包括设备维护费、软件升级费、配件损耗费、数据更新费、值班费、演练费、报告编写费、评比费、通讯费、交通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第三十三条 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经费专款专用。各省根据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与工作计划使用经费。
第七章 考评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 对省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管理的考核,主要包括地震应急、应急演习,日常运行维护、年度危险区应急对策研究报告的编写、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
第三十五条 中国地震局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评比,评比结果将纳入全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评比。
第三十六条 根据年度评比结果,对工作突出、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问题突出,整改无效的单位进行批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需制定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管理细则,报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备案。
第三十九条 区域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管理除遵守本办法外,未尽事宜尚应遵照中国地震局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
;目前市场上具备综合技术实力和提供城市应急通信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厂商尚且不多,比较知名的比如捷思锐科技的“基于宽带的多媒体应急通信系统”。捷思锐科技所推出的城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是以语音调度为主,可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警区以及不同警种之间的统一指挥协调,快速反应、统一应急、联合行动,真正实现社会服务的联动,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该系统可以帮助市各级政府对突发公共紧急事件(如流行病、恶性案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进行完善,为城市构建一张全面的应急预警和处理“安全网”。 “基于宽带的多媒体应急通信系统”在无线通信、视频传输、话音通信等方面都采用了当今国际领先的技术。系统可实现如下功能: 1、 分布式调度:地面指挥中心和应急车分别配备独立的调度系统,调度机和视频服务器可作为主从关系存在。现场应急车中的设备可以实时将现场数据上传至指挥中心总服务器,在卫星链路有压力或失效的情况下,现场应急车调度系统自成体系,完全可以独立对现场进行指挥调度。这种二级分布式的调度结构,就解决了多个公共事业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的问题。各个部门之间可以协同工作,可互为备份,可分担压力,这是整套系统的优势所在。 2、 视频回传:通过单兵终端视频设备和车载视频终端,将现场图像实时上传至应急车或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领导依据现场图像做出各种实时决策。 3、 视频监控:通过应急车上的车载视频采集终端监控现场情况,并可以远程控制视频终端的监控方向和角度。 4、 指挥中心与现场语音调度通信:指挥中心通信设备通过卫星链路可以和现场通信设备建立双向语音通话;通过网关设备,可以将GSM和传统公网电话系统接入调度网络;指挥中心调度台可对所有终端灵活分组,随时可发起单呼、组呼、会议和广播等语音调度指令。 5、 现场通信系统:现场工作人员可以配备手台或者单兵调度终端,应急车上可配备车载调度终端和车载视频设备,这些现场终端之间通过无线链路实现语音、视频互通,现场终端还可以通过McWiLL基站设备实现与指挥中心通信设备的语音、视频通信,实现调度任务的上传和下达。 6、 应急多媒体会议功能:指挥中心、救援现场以及其他任何装备多媒体交互终端的地方可进行集视频、语音、数据为一体的多媒体交互会议。 7、 远程数据通信功能:现场用户可通过车载台连接电脑终端远程查询指挥中心各类数据库服务器和其他各业务服务器,以获取更多的有效信息用于现场的救援工作。 8、 集群对讲:现场McWiLL手台、车载调度终端和单兵设备之间可以发起集群对讲,一键即可呼通组内所有终端。 9、 视频监控:指挥中心调度台主动呼叫现场单兵终端或应急车载调度终端的号码,建立通话后,单兵终端或应急车视频终端将现场图像传回指挥中心,并通过视频服务器分屏显示在监控台上。 10、 录音功能:实时录音系统记录整个应急作业过程中的任务下达、信息收集,以及处理过程中的一言一行,既是宝贵的经验资料又为日后的排查提供证据。可对单呼、会议、广播、对讲等业务进行录音操作。 11、 联动与对接:城市应急最重要的要求就是联动,包括各种通信网络联动,各种语音、视频设备联动、各种广播系统联动。城市应急必须要做到多网融合,破除通信孤岛,达到无所不在,无所不通,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应急事件处理的实效性。
一:需要实现应急指挥功能 ;远程监控功能二:要理解设计思想,知道应急指挥中心系统设计遵循的原则。三:应急指挥中心系统的总体构成 (1) 大屏幕显示系统; (2) 接处警系统; (3) 信息管理系统; (4) 数字网络电视监控管理系统; (5) 远程网络传输系统; (6) 电子地图GIS系统; (7) 视频会议系统。
公安局指挥中心是公安部门应急指挥的中枢,是网络中心、信息中心和调度中心。具体业务职责部门有:1、刑事部门。2、治安部门。3、交通管理部门。4、消防部门。5、出入境部门。6、人口管理部门。7、内安全保卫部门。
你好,指挥中心是一个全天候提高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机构,是整个系统的信息处理、监视和控制的中心机构,它根据各种系统当前运行状况和预计的变化进行判断、决策和指挥。可以通过XUNWEI分布式来实现的,主要设备有输入节点、输出节点、交换机、控制软件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