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首付只给收据没有购房合同

更新时间:01-23 装修 由 傲骨 分享

法律分析:当你和开发商签完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会拿着合同先到房管局去备案,备完案后再送到银行办理银行房贷手续,准确的说,当开发商在房管局备完案后,理应给购房者一份签署好的合同,但大多数开发商会把合同都攥在自已的手里,原因是开发商担心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将来会限制自已

一般来说,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当天需要支付首付,如果只付了首付但不签合同,购房人则要小心一点,如果非买不可,可以留下相应的票据,例如在收据上注明是购房首付款,所购的是哪套房子。

交了首付之后一般是签订购房合同了,不会只拿收据不签购房合同的,如果不签订购房合同的话最好是主动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交首付只给收据没有购房合同

交了首付款,一般就要签合同了,不能签合同的原因有以下三种: 1、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开发资质。 3、开发商因某种原因被建委暂停网签。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当和开发商签完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会拿着合同先到房管局去备案,备完案后再送到银行办理银行房贷手续,准确的说,当开发商在房管局备完案后,理应给购房者一份签署好的合同,但大多数开发商会把合同都攥在自已的手里,原因是开发商担心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将来会限制自已.比如说面积数、交房标准交房日期,但是楼上说的价格变动个人觉得问题不大,价格这一块已经走到了签署买卖合同这一步了,开发商不会轻易改动的。处理方式:第一、可以双方协商、可以到主管部门反映开发商的问题、可以起诉或仲裁。第二、能否胜诉,前提条件是其诉求是否有法律与事实依据。在目前诉讼请求不明确的前提下,负责任的律师不能明确告知可否胜诉。第三、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而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此可收获为可责令开发商尽快的交房,也可以得到因开发商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交首付只给收据没有购房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并没有任何其他企图的话,那么也是有效的。但是可以说这种行为有着很大的风险因为即使有了收据交了首付仍然是可以反悔的,并且不用支付违约金,建议一定要签合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六百三十三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购房交了首付款,开有首付收据,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当天需要支付首付,如果只付了首付但不签合同,购房人则要小心一点,如果非买不可,可以留下相应的票据,例如在收据上注明是购房首付款,所购的是哪套房子。交了首付之后一般是签订购房合同了,不会只拿收据不签购房合同的,如果不签订购房合同的话最好是主动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三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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