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房屋楼板漏水找物业维修。
2、楼板漏水,可能是楼板本身的质量原因,或者是楼板上的某些管道接口问题,也有可能是楼上居民装修时出了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应该由物业公司的专业维修人员来判断,这是物业公司责无旁贷的。
3、如果是楼上居民装修出问题,由物业公司监督楼上居民修复,或者由楼上居民出资,物业公司修复。如果是楼板或楼板上的管道问题,由物业公司修复,钱从楼房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楼板是房屋主体,属于物业共用部位)。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法律分析:屋顶漏水且屋顶的保修期已经届满,物业应当负责。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法律分析:楼顶漏水小区物业当然具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楼顶漏水是因为物业不承担及时维修的义务造成的话,物业应当在自己的义务范围内承担责任,假如小区物业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是由于业主人为的原因是楼顶漏水物业不一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若为房屋质量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解决,如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找不到,并且已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应该全权负责维修、维护并帮助用户解决漏水的问题,并做好防水工作。
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而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以购房人在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屋面防水补漏注意事项:
1、屋顶基层要坚实、平整,没有疏松、起砂、空鼓、裂缝等现象。
2、不宜在温度过高(》35摄氏度)和温度过低(《5摄氏度)的环境下施工。
3、第一遍防水涂料应完全干燥后方可进行第二遍防水涂料施工,防水干燥时间视所处的环境以及气候决定;防水层必须实干以后,方可进行下道施工。
4、屋顶防水施确保在防水层完全干固之前无下雨,下雪的天气出现。
5、严格按照防水涂料的使用说明进行产品施工。
6、涂膜未干燥时严防踩踏。
楼顶漏水超过质保期的且已缴纳维修基金的物业公司应该维修。房屋专有部分由业主或开发商自行维修,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审批使用。【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