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于住宅楼的施工有明确的规定,按照8小时工作日:上午施工时间为8:00-12:00,下午施工时间为14:0-18:00,其余时间段和周六日只能进行无噪音施工,如超出时间段还有噪音施工,可找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如没有物业可拨打110。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北京装修施工的工期安排
1、北京装修在施工前十天就应找好装修公司,并和装修公司协商沟通好设计方案,然后在施工现场做实地测量工作,并根据测出的结构,做好各类施工图纸。
2、北京装修在施工前5天之前,就应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然后对装修公司提出的报价进行核算。
3、北京装修施工前三天就应和小区的邻居业主们打好招呼,然后再办理相关的手续,并告知邻居装修时间,防止噪音污染影响到邻里之间的关系。
4、北京装修前两天,首先对房屋进行拆改工作,对房屋的整体构造做出一定的调整,这样使日后的生活更加方便。在拆改时一定不能把承重墙拆除,这样房屋整体构造会受到威胁。
5、开工初期,主要对房屋进行水电安装,比如卫生间要做好防水,其次待水电安装完毕后,要进行一次水电安装验收工作,验收合格才能进行后续工作。
国家规定的装修施工时间为08:00-12:00,14:00-18:00,节假日不得进行装修。
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按照北京市建委、市规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京建发616号),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从事。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规定居民楼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装修。
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三十五条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点 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进行装修作业,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
扩展资料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北京装修时间规定是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新房装修要注意,不能随便将承重墙以及门窗和阳台之间的墙体拆除,这样会降低房屋的使用寿命,时间一久就会出现墙体开裂等,还会影响抗震能力,留下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地面选择大理石瓷砖的话,不要将整个楼面覆盖,因为大理石的重量比普通瓷砖要重很多,建设局有相关规定,地砖装饰材料的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每平方米,如果整个楼面都用大理石会使楼板不堪重负。新房子装修时厨卫间的防水工程要做好,防水工程做完后一定要做放水试验,如果出现渗漏现象必须重做,否则等整个房子装修好后在返工就非常麻烦。二、装修怎么减少噪音1、用旧棉布包裹机器基础装修时,涉及到墙体拆改、水电开槽等步骤,容易产生大量噪音,而且持续时间比较长。在施工时候,可以用旧的棉布包裹住机器,有一定的消音作用,地面也可以铺上-层旧棉布或者棉絮,可以防止碎块掉落发出大声响。2、关闭门窗装修噪音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空t气传播,可以在装修时关闭好门窗,能有效减少噪音传播。法律依据: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第三十五条:1、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2、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3、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4、根据北京《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禁止在每日12时至14时30分和21时至次日7时30分内,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管理规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并且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按照第三十五条规定进行装修作业,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可以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装修扰民噪音时间规定是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居民室内装修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类污染。根据相关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对违反规定,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干扰邻里生活,不听劝阻的,处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住宅室内噪音的分贝标准归为1类,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1、0类50分贝,40分贝;2、1类55分贝,45分贝;3、2类60分贝,50分贝;4、3类65分贝,55分贝;5、4类70分贝,55分贝。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别墅区、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法律依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8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8点,节假日不得进行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2、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3、允许施工的时间。4、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5、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6、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在小区内,住房装修、文体娱乐活动、家用电器、乐器、汽车鸣笛、打牌、宠物造成的,以及施工队发出的声音,只要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的声音都算是噪声污染。居民居住区为一类区,标准是白天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超过,就视为噪音污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是不能以装修的,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也是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装修等扰民作业。”施工装修的时间,工作日8时-12时,14时-18时。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