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冬季供暖室内温度的标准是卧室温度不低于18度,客厅温度不低于15度,除了把握好温度之外,控制好室内的湿度也很关键,室内湿度要保持在60%左右,可以在暖气上搭一条湿毛巾,在家中放几盆水,增加室内的湿度,还可以在家中养几盆绿萝,吊兰,用加湿器来调节湿度,在冬天温度并不是越高越好,也并不是一定要参照温度标准,毕竟每个人对温度的感受不一样,那么室内的取暖温度也要因人而异。保持室内温度的方法有很多,比如空调可以随时用来调节温度,也可以用暖气火炉取暖器来保持室内一定的温度,不管用哪种方式去暖,都会让空气变得干燥,一定要保持一定的速度,一般都在50%左右,每天还要定时开窗,2到3次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更多关于北方冬天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002a59161583348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北方冬季供暖的国家标准是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根据相关规定,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室内温度,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2、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3、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供暖的方式如下:1、集中供暖,热力集团把市政热力通过管线输送到用户家中;2、地板辐射供暖,由分户式燃气采暖炉、市政热力管网、小区锅炉房等各种不同方式提供热源;3、燃气供暖,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电为能源,可自行设定供暖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注1:正常天气条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具体依据GB50735-2012中附录A“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的规定执行。室外日平均气温以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注2:可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的除外。注3:已实行热计量计费的热用户按已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执行。
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最低,不能低于14度,具体以各地的规定为准。以临沂为例,在临沂室温低于十四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百。
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 经测定,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当在采取整改措施后进行复测。在供热温度达标前的天数,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六摄氏度、低于十八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四摄氏度、低于十六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室温低于十四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百。
经复测,用户室温仍不达标的,按照所测温度中最低温度的标准退费。
扩展资料:
《临沂市供热条例》第十五条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条 采暖期间,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检测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测。对室内温度进行检测,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二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人大网——临沂市供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