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02-09 装修 由 囚人 分享

一、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1、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公积金的用途是什么公积金的用途如下:1、购房优惠,包括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买房以及帮子女买房等;2、租房优惠,公积金可申请用来支付房租,以及入驻政府的公租房的房租;3、装修提取使用,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和咨询;4、销户直接提取公积金。如果既没有买房、租房意愿时,可以考虑销户一次性提取,当养老金使用等;5、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可提取公积金;6、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治疗使用。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六)出境定居的。(七)退休的。法律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六)出境定居的。(七)退休的。

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1、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1、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2、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3、携带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以及其它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3、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4、若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户口簿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1、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如下:(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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