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资质办理:
第一步,领营业执照
申请装修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领取到营业执照。
第二步,提出申请
办理二级装修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三步,审核批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第四步,上报
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第五步,公示
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第六步,领证
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装修装饰资质证书。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4、企业合法的财务报表(需体现净资产)5、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6、《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学历证明);8、技术工人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领营业执照:申请装修资质前提是有营业执照。
2、提出申请:建筑企业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审核批准:其人员、资产等符合标准就可以批准。
4、公示:建管处公示并备案。
5、领证: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资质证书。
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要求:净资产200万元以上企业人员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