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培训

更新时间:01-23 装修 由 旧模样 分享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保障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装饰装修是指装饰装修人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行为,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本办法所称装饰装修人,是指对建(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建设单位、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装饰装修活动管理的协调机制,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工商行政、城乡规划、城市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装饰装修活动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有序开展工作。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装饰装修企业规范行业服务及行业行为,推动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第五条 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提倡逐步减少毛坯房供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进行装饰装修的成品房。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 从事装饰装修活动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八条 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执业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从事特殊工种的施工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第九条 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冒用、买卖和伪造。第十条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装饰装修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监理合同实施工程监理。检测单位接受装饰装修人的委托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第十一条 用于装饰装修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有害物质限量及防火性能等标准,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产品标识。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环境污染控制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鼓励采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第十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制定遵义市装饰装修工程书面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三条 在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二)擅自修建建(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原设计立面、色彩、外观格式;(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四)损坏建筑物原有节能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五)擅自拆卸、改装燃气管道或者设施;(六)将生活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和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排水设施;(七)擅自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构配件,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八)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九)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基础设施;(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十一)其他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行为。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一、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流程

装饰装修流程既是物业管理内部操作作业指导书,也是方便业主了解装饰装修管理流程的公示性标识。因此,要求物业装饰装修流程的书面形式须文字简明、内容清晰、图表明确、一目了然。

(一)流程示意图

装饰装修流程示意图一般悬挂于物业管理单位或在业主入住办理现场。在物业管理内部装饰装修作业文件以及《业主手册》(或《业主须知》)等发放给业主的资料上也需有与其相一致的内容。

(二)流程分述

1、备齐资料

资料的准备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和施工队分别准备和提供。一般包括物业所有权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施工单位资质,原有建筑、水电气等改动设计和相关审批,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

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还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物业装饰装修申报

用户在入住过程中,应已收到物业管理企业发出的装修手册及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用户在装修施工前,须认真阅读装修手册,填写申报登记表,并提交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只有在物业管理单位对装饰装修内容的登记备案完成之后,用户才能动工装修。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应要求和指导业主逐项填写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确保各项申请明确无误,涉及专业部门(如水、电、气等)、建筑结构、消防等项目的,要求写明地点、位置或改变的程度及尺寸(具体详见附后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等详细数据和资料,必要时装修人或装修单位还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核准。

3、物业装饰装修登记

物业管理单位在进行装饰装修登记时,可以书面形式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并且督促装修人在装饰装修开工前主动告知邻里。

物业管理单位应该在规定工作日(一般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超出物业项目管理单位管理范围的,应报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单位应详细核查装饰装修申请登记表中的装修内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登记,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的;

(5)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6)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

(7)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

4、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在物业装饰装修之前,物业管理单位和装修人应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事项。

扩展资料:

想装修先要交装修管理费,很多新小区的住户都遇到过类似情况。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按照原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第110号令)不能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的依据。

在业主对其住宅进行装修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没有提供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搬运费、电梯使用费等,可以由双方协商收取。

装修公司最需要培训的是什么课程

企业培训课程分为:企业内训课程和公开课。内训就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企业内部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企业内训包括公共企业文化以及制度培训,和专项技能的企业内训。公开课是公开的针对多个企业进行广泛的培训,没有针对特定的企业,一般公开课都是一些企业文化,以及大的经济形势等。一般企业最需做些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项目管理、中层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课程。企业培训一般有几种形式:内训,公开课,商务考察等等,而目前国内主要以公开课为主,比较受欢迎的课程主要有:商务谈判全攻略,有效沟通技巧,有效管理销售团队,创新思维训练等等。公司都会做些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项目管理、中层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对于一个成长型企业来说,企业培训非常重要。企业培训课程又包括企业内训和公开课二大类,企业内训的课程重点是根据客户的定向或意向需求,利用咨询顾问公司专家库资源,给需求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定时定点”服务,针对性很强;而公开课范围就覆盖比较广了,侧重点与企业内训有所区别。

邯郸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装饰装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对古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军事管理区的建筑的装饰装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装饰装修,是指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公共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以及对竣工验收合格前在建住宅(以下简称全装住宅)的外表或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本办法所称装修人,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第四条 邯郸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是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行使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峰峰矿区的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邯郸经济开发区、市马头工业城建设主管部门,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住房保障房产管理 、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工商、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管执法、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第五条 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城市规划、建筑节能、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鼓励采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市主城区内的新建住宅工程提倡全装修交付使用。具体装修验收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六条 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应当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备案。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活动的个体从业者,必须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取得资格证书。第七条 装饰装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技术工种的施工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资格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业;从事特殊工种的施工技术人员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第八条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装饰装修工程劳务作业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实施。承包方不得将工程非法转包。第九条 本市实行装饰装修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公示制度,具体办法由市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 市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示。装饰装修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装饰装修项目的地址、位置、房屋间数、建筑面积;(三)装饰装修的内容、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四)开工、竣工时间;(五)项目的保修内容、期限;(六)价格、计价标准和支付方式、时间;(七)安全责任的分担;(八)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九)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十)合同的生效时间;(十一)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应当使用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的材料、设备。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等产品标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装修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方使用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第十二条 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应当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结构安全,并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二)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修人应当在施工前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或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要求的,并编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编制结构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送审图机构审查。没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图机构审查的,不得施工。(三)未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未经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拆改相关的管线和设施;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四)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五)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七)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设施,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八)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并按照规定堆放、清运、处置;施工的材料、工具、设备进出场时,不得污染公共环境。

如何加强物业装修管理,如何加强物业装修管理知识

物业管理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服务性行业,其中对业主单元的二次装修管理就是重要内容之一。由于目前开发商建造的居住物业绝大多数是毛坯房,物业交付使用后,会有较长一段时间的装修搬迁期。这段时期是小区秩序最乱、对物业的人为损坏最严重、治安和消防管理难度最大、引发各类矛盾和纠纷最多的时期,因此,重视和加强对装修过程的管理,并达到有效管理的目标,就是抓住了物业管理很主要的重点和难点工作之一。有效的装修管理将为今后日常物业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也有助于物业管理企业树立自身的品牌形象。一、制订规定,宣传引导目前,我国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法规和地方性文件是我们进行装修管理的主要依据,除了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外,还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环境污染防治法》、《消防法》,上海市的《关于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管理和行政执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等等。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政府的法规,结合不同物业小区的实际情况,制订适合于本物业小区的装修管理规定,这样形成的装修管理规定,应该成为物业小区装修管理的作业规程,对装修活动的相关各方都具有约束力。装修管理规定制定以后,要利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广而告之,大力宣传,把引导、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做在前头。比如,将装修管理规定放到开发商的售楼处,或者张贴在建筑施工现场某个醒目的位置,让业主/准业主们事先了解有关规范和要求,销售人员也对购房人进行宣传解释,可以减少很多将来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在这样做的小区,经常会看到有业主/准业主在抄录装修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有业主/准业主在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随后,他们会在确定装修方案时加以考虑。二、重点管理三个主体装修管理所涉及到的三个主体对象是――业主/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装修施工单位。业主是装修管理这一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把业主的问题解决了,装修管理就成功了一大半。但由于绝大部分业主都太在意居室装修,他们既很少了解装饰装修的有关法律法规,又不很在乎局部单元对整体建筑的影响,习惯于以各自的审美情趣追求个性化的最大满足。所以才会有各种不规范、不道德、不合情理、甚至违法的装修行为屡屡发生、层出不穷。因此,加强对业主的宣传和引导非常重要。更深层次的考虑,是因为业主自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该物业小区在以后日常物业管理的生杀大权,自治管理的决策错误,轻则导致物业使用功能效率低下,造成物业贬值,重则会使物业不能正常使用,甚至楼塌人亡。物业管理企业是装修管理的责任人和执行者,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管理重视程度的强弱和投入管理力度的大小,都直接影响到装修管理的有效性。物业管理企业加强对装修的管理,应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一份适合本物业小区的装修管理规定,并开展广泛的宣传引导工作;2、对物业管理员工进行培训,使之全面、正确地了解和理解装修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并能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3、明确规定各岗位人员在装修管理中的职责和作业要求,以及制止和纠正违规装修行为的处理方案;4、在装修搬迁高峰期间,增加必要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5、加强对装修施工单元的巡视检查,随时记录有关事项,及时处理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直至诉诸法律;6、适时修缮因装修施工而损坏的地面、墙面、顶面等公共部位和设施,随时清除各类黑色广告;7、有效地组织建筑材料搬运和建筑垃圾的清运。装修施工单位是装修管理的主要对象,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要严肃、严格,特别是对小型装修公司、装修游击队等更是如此。在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施工手续时,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书,谨慎审核装修施工图纸,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出入证的发放,并将有关材料登记记录在案。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讲解装修管理规定,特别要告知禁止行为和禁止敲凿的部位,并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企业给施工单位签发的“住宅装修开工书”应张贴在装修单元的进户门上,以此作为标识,一方面是向邻里之间进行告知,另一方面便于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向装修施工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是合乎规范、情理和行之有效的,应该推行。保证金可用于对装修施工单位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罚,也可用于对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损坏的修缮或赔偿。不收保证金对装修施工损坏的修缮就要由物业服务费来承担,这部分支出增加了,必然减少其他方面的支出,结果就是某些方面服务标准的降低,最终还是业主利益受到损害。三、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加强装修管理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也要有“信心、耐心、决心、恒心”。敢于管理是指在对装修管理时一定要有认真负责的精神,面对违章违规行为要敢于碰硬,只要是依法办事,只要是为了城市环境、社会安定和小区居民的整体及长远利益,就要勇于作为,一抓到底,绝不能以“我们没有执法权”为理由推卸责任,也不应以“我们已经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已经报告了房地主管部门”为借口敷衍了事,这样只会使违章行为和现象蔓延,最终导致积重难返,一发不可收拾。善于管理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积累一套适宜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为什么有的小区违章搭建到处都是,新建成的小区不满一年已经满目创痍,乱不能睹;而有的小区居住多年依旧秩序井然,建筑风格原汁原味保护得很好。由此也反映出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准。有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小区装修高峰期专门派驻一支装修管理小组配合管理处加强装修管理工作,有的物业管理企业组织专门人员为装修单元提供有偿搬运服务(有组织的搬运,对小区建筑物、环境和秩序的影响可以降至最低),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好方法。信心――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管理首先要树立信心,而且这种信心要自上而下,在全体员工中进行灌输和培养,当有业主提出不合理或过分的要求时,在管理处的各个层面和环节给予的回答都是否定的,该业主的信心一定受挫,一般不会再坚持己见。耐心――对业主的宣传引导,以及对违规违约装修的劝说和制止,都要有耐心,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一些坚持错误行为的业主,我们也要有“打说理工作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只要我们能坚持,通常也能够达到我们的目的。决心――对违规违约行为的制止和纠正要坚持原则,要有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决心。对个别违规违约性质严重,对小区环境整体影响较大,当事人又蛮横不讲理的,在不违法的前提下,物业管理企业不妨“越位”一次,做过头一点,只要效果好、对整体有利就可以。恒心――物业管理是长期的管理工作,违规违约行为在装修期过后还会时有发生,物业管理企业应持之以恒,坚持按照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做下去,什么时候发生的问题什么时候处理解决,绝不能虎头蛇尾,以至前功尽弃,“晚节不保”。四、对政府部门的建议1、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物价管理部门在核定物业管理费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装修管理的因素,允许增加这一时期的收费标准。比如,可以设想直接向施工人员按人头征收管理费,如每人每天1~2元人民币。此举理由有二:一是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小区作业确实增加了管理内容、管理工作量和管理成本;二是有利于调控施工人员的进入数量和施工工期。2、调整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物业管理企业增加管理责任和权限,这样可使大量违规违约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和在物业小区范围内得到解决。有关政府部门要给予物业管理企业在装修管理中的支持和理解,要多考虑他们的主观用意、总体把握和维护小区整体利益方面的愿望。3、有些地方的法律法规已经赋予相关政府部门在装修管理的责任和权力,这些部门应该加大管理力度和作为能力,同时,应该出台对违法违规装修行为的快速处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装修管理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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