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不足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超2.2米的,计算全面积。(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7)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8)独立柱雨蓬,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多柱雨蓬,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9)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0)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套型总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相应的建筑面积和套型阳台面积之和。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等于全楼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
建筑面积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共同组成的,而且套内建筑面积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组成的。建筑面积也是开发商的销售面积,通常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部位。根据《房屋测量规范》中的3.1.6中对面积测算有具体的规定,“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所以,建筑面积是专业的测绘机构根据以上规定的房屋部位和测算的要求,而计算出来的。资料来源:《房屋测量规范》
建筑总面积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但是建筑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才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院子是附属,所以院子不算在建筑总面积内,但是要计算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等于各个功能室面积的总和加上公摊,如楼道、走廊、电梯间、配电室等。
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的作用:
1、建筑面积是确定建设规划的重要指标。
2、建筑面积是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
3、建筑面积是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
4、建筑面积是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同时也是是一项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
5、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之间存在着一定比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