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因为即使告了也不可能告赢,而且之后还有可能被物业针对性对待,对自己好处几乎没有坏处却百分百,既然别人不着急自己为什么要强出头,不值得!
为什么会告不赢呢?
(1)相关法律不完善
据有关物管法规定:单个业主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具体说就是,业主只对自己的房子拥有专有所有权,对于绿地、公共场所,业主则只有共有所有权,如果对物业公司的诉讼涉及到社区公共财产,单个业主就不能就此主张自己的权利了。诉讼地位不平等,弄不好业主最后还会被物业反告!
(2)调查取证难度大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你没证据就是做无用功,很有可能是竹篮打水——空欢喜一场。目前大部分的物业是在业主入住前就由开发商指好的。双方签的物管合同作为业主是看不到的,再说人家也不会给让看。至于物业有什么权利需要承担什么义务以及一些模糊两可的规定,你根本不清楚!
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是,业主费尽九牛二虎之为找的“违法证据“,在人家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里却是允许的…
事后被针对难阻止!
(1)虽然各位业主在名义上是一体的,但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即使门对门住着也不会很熟更别说什么交情,抱不成团,单个分散的业主针对物业整体多方面的刁难,基本无力招架。
(2)就是众业主联合起来想辞退物业也不可能,因为物业的退出机制不完善或者说缺乏实际操作性,你没法制约人家,物业当然横了!
另外,如果起诉有用的话,物业也就不敢随便乱收费了,更不敢利用小区公共区域大肆敛财,正因为物业的强悍,你根本没有机会起诉物业。
并不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越多越好,这样的法院判决书,是终身伴随一个公司的法律纠纷里面,无法清理掉的。如果一个物业公司状告业主太多了,从侧面也证明了自己的服务不到位、标准不高、业主不满意、小区不和谐这几个方面。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公司多久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要看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商定的时间规定来公布。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 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 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 别墅、度假村等; 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 设备和公共场地。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包括购物广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宾馆、酒店、仓储、休闲康乐场所等。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这类物业按照发展变化过程可分为传统办公楼、现代写字楼和智能化办公建筑等;按照办公楼物业档次又可划分为甲级写字楼、乙级写字楼和丙级写字楼。商业物业市场的繁荣与当地的整体社会经济状况相关,特别是与工商贸易、金融保险、顾问咨询、旅游等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随时起诉业主,如果业主没有按物业服务协议规定内缴纳物业费,业主即构成违约,物业公司是可以起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很多物业在业主拖欠物业费时不去法院告业主,是由于不愿意激化矛盾而已,起诉一个业主,可能会找来更多业主的反感。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中对物业公司是否违约有详细规定,是业主维权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有意进行类似维权的市民应仔细查看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尽量寻找与之对应的证据。在取证时,应尽可能采取视频的形式,同时长时间进行取证,以证明所取证的现象并非偶发现象,这样的证据更容易被法院所采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物业费收费难现在已经成了很多物业公司最头疼的事,越来越多的物业公司无计可施,只能选择起诉业主的方式解决。业主不肯交物业费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因此不交物业费成为对物业提出抗议的一种手段,也是维权方式。不过,除非确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违约或是造成侵权,并给业主造成一定损失,否则业主是应该缴纳物业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业主欠物业费由物业公司起诉催款,只要不是物业公司太懦弱,法院将判定物业公司胜诉。由于法院周围有太多类似的指控,法院也太烦心了,所以根据不同的地区,法院也有相应的不同受理案件的政策,如庭前调解,第一个提交仲裁的当事人等,绝大多数可以在法庭上审理的案件都被判定为业主败诉。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玩忽职守的证据往往得不到法院的认可,因为很多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问题,而不是合同义务的证据。垃圾不及时运输,一个月楼层几天不清扫。停在小区的车被划伤,物业企业没有给出声明。房子被盗,财物丢失。住宅绿化破坏较多,物业公司维护不力。业主长期未入住,未享受物业服务。门、监控等公用设施严重损坏,未及时修复等。上述及其他证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证据,一般法院不予受理,最多认定为服务瑕疵而不视为过错。
业主因物业公司、个人及经济损失,法院也会建议业主分开起诉,而物业费诉讼则无关紧要。因此,业主一旦收到投诉,要仔细对比自己拒付的原因,如果确实是由于服务缺陷,那么最好是与物业方和解后再付款,否则法院判决或败诉。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期望,没有合理的纠正性物业公司,除了向政府有关部门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投诉外,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业主权益,维护业主自身权益。
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无论何时,只要法院传唤,都应积极回应,实在不应,委托了解法律的业主,或直接请律师帮忙。从字面上讲,除非有明显的财产不作为的证据,否则业主很难赢得诉讼。
业主无缘无故不缴纳物业费,那么物业是有权利进行提起诉讼的,因为物业公司服务到位以后,业主享受娜服务,但是没有进到缴纳物业费义务,所以物业是有权利进行起诉的。
同样没有交物业费,为什么物业公司只起诉部分业主,而不是起诉全部不交费的业主。主要有以下原因:
1、带头不交费的有几个人,美其名曰代表业主代表全体,要求自治、要求物业超越服务标准,实际上是长期不缴费的,这样的业主有几个。或者因为费物业服务原因导致的不缴费,就算是他家自己装修导致的问题,也认为是物业不作为。这类群体在业主里面不过是少数而与,不能代表大多数业主。
2、起诉也是需要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的,物业公司状告业主不缴费,需要到法院去,寻找证据、搜集证据、递交证据,然后排队等待。因为物业服务费的金额大小,并没有经济犯罪那么大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物业费不过几千块一年,长一点的就是几万块钱。
3、有的业主不缴费,是跟风导致的,看着带头的人交了自己才交。这种类型的业主物业公司没必要起诉。起诉个别不缴费,但是物业已经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了提示、催收、告知、公示,仍然不交的人,就是俗话说的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是需要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才这样做的。
4、并不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越多越好,这样的法院判决书,是终身伴随一个公司的法律纠纷里面,无法清理掉的。如果一个物业公司状告业主太多了,从侧面也证明了自己的服务不到位、标准不高、业主不满意、小区不和谐这几个方面。所以物业公司一般状告业主,就是几个人,而非一群人。
很多业主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或者出现盗窃事件,或者出现其他矛盾等,拒绝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通过常规催收途径无法收缴的话,就会积极通过诉讼方式催讨。开庭是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的一个重要过程。通过开庭时提出诉讼请求、陈述事实和理由、反驳对方的证据和看法等,能够使法官对案件有较为明确的看法,争取获得法官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