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标准版本为:GB 50007-2011标准编号:GB 50007-2011替代情况: 替代GB 50007-2002废止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 2011-07-26 实施日期: 2012-08-01 起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页数: 333页 出版社: 中国计划出版社 书号: 1511221656 出版日期: 2012-08-01 信息来源自工标网。
目前涉及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最新版本有: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2008年4月22日发布,2008年10月1日实施;《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2011年 7月 26日发布,2012年 8月 1日实施;《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012年8月23日发布,2013年6月1日实施;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GB/T 50783-2012, 2012年10月11日发布,2012年12月1日实施;
1、建筑物基础埋深一般应以室外地面算起;如地 下室周围无可靠之侧限时,应从具有侧限之标高算 起。 2、多层建筑如满足地基稳定、地基强度及地基变 形要求、同时又考虑了地沟、管道等因素后,基础宜尽 量浅埋。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500mm。 3、一般情况下,基础埋深宜不小于冰冻深度;若 采用灰土基础,冰冻深度应算至灰土顶面;若为砼基 础、毛石基础,冰冻深度应算至基础底部或砼垫层底 部。当建筑基础底面之下允许有一定厚度的冻土层 时,可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 - 2002中 5. 1. 8确定。 4、在填方整平地区,基础两侧的填土顶面标高基 本相同时,可自室外填土地面算起。 5、对坡地或山地,建筑四周室外标高一般不等, 则基础埋深应自室外标高低的一侧算起。 6、对带地下室的建筑物,当为整体基础(如箱基、 筏基等)四周外墙侧限好时,则基础埋深可自室外地 面算起;当仅有一层地下室,或若为独立基础或条形 基础时,应从地下室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7、当高层建筑与裙房在±0. 000 以下连为一体 时,则基础埋深应自室外标高算起。 8、当高层建筑与相连的裙房之间设置沉降缝时, 可按以下情况区别对街: (1) 、高层建筑有地下室而裙房无地下室,则高层 建筑及裙房的基础埋深均从室外地面算起。 (2)高层建筑和裙房均设地下室,若沉降缝地面 以下处用粗砂填实时,则高层建筑及裙房的基础埋深 均从室外地面算起。否则应视为无埋深。 9、邻建建说:当原有建筑物的地基为天然地基或 复合地基时,为保证在施工期间相邻的已有建筑物的 安全和正常使用,基础埋深(或基坑开挖深度)不宜深 于已有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在不得已情况下,当新建 建筑物之基础埋深(或基坑开挖深度)深于相邻已有 建筑物的基础时,其基础之间的净距(或已有建筑基 础外缘到基坑开挖外缘之间的净距) ,不应少于高差 的二倍。此要求如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 10、高层建筑基础的埋深宜以下要求; (1) 、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可取1 /15H; (2) 、桩基,可取1 /18H; H为室外地面(或约束侧限标高)至主体结构檐口之高度。 当建筑物采用岩石地基或采取有效措施时,在满 足地基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及《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 技术规程》12. 1. 6条规定的前提下,基础埋深可不受 本条(1) 、(2)两款的限制,但应满足抗滑移。 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12. 1. 6条 规定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