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规范1)吊篮的超高限位、行程限位挡板、安全锁必须齐全有效,各项性能满足要求。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有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严禁从事高处作业。3)阵风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吊篮升空作业。4)安全锁在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测合格,且必须保证安全锁齐全、有效,动作灵敏。5)钢丝绳的直径、绳卡数量、间距、方向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上的相关要求执行,严禁用吊篮钢丝绳做电焊机的接地线使用。6)对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上岗,吊篮必须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谨慎操作。施工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严禁在空中进出吊篮。7)配重块数量必须满足要求(一般为2*20*25kg),并且要将配重块固定牢固,防止人员随意挪动配重块。8)吊篮悬挑梁、前后座、吊篮平台在安装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严重变形、锈蚀的,要按要求进行报废。在使用螺栓拼装时,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螺栓,并且要将螺栓连接牢固。9)吊篮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巡检制度、专项检查制度,设专人负责。对吊篮的使用状态、人的行为等进行巡查,发现“三违”现象要及时制止。10)悬挂机构必须要有可靠的支撑点,前梁的外伸长度必须严格符合规范以及随机资料的相关要求,严禁随意接长使用。11)吊篮在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吊篮说明书的相关要求进行安装。吊篮安全绳的强度和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转角部位按照要求做保护措施。
由于高处作业吊篮目前尚未有明确的适用法规与指令,根据其使用特性各地监管部门都参照起重机械的管理规范进行管理。而作为起重机械的管理,根据建设部166号令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一、吊篮检查和验收要点1、吊篮钢丝绳辅绳悬挂重垂必须离地。2、每个吊兰必须设置救生专用安全绳。3、救生安全绳在墙体转角处用橡胶制品垫护。4、救生安全绳必须整根,不能出现接头,要单独设置,固定绑扎牢固。5、高度限制器必须设置在副绳上,距大臂头下方800mm处。6、吊篮外侧不能悬挂材料。7、混凝土配重块缺棱断角、不足25公斤重量,要全部更换合格。8、安全救生绳不能有接头,不能栓挂在大臂钢梁上。二、吊篮操作规范1、建筑物或构筑顶支撑悬挂机构的承载强度不能低于1500kg/m2。悬挂机构由顶面预埋件承受时,预埋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2、吊篮使用电源必须是380V,三相五线制接地电源。3、距高压线10M范围内严禁使用吊篮。4、施工范围下有道路或通道时,必须在吊篮下设置警戒线或安全廊,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和配备安全监督人员。5、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6、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照明度要大于150LX,并在施工范围设置警戒信号灯。
1、对吊篮的检查,按JGJ59-2011 3.10.3和3.10.4的规定内容进行。2、吊篮安装完毕,先经安装班组调试合格后,再由吊篮安装单位、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参加。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及相关规定,对吊篮所有零部件及连接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对吊篮进行运转试验,检查电机及安全装置的工作情况。经验收合格后,项目部代表及相关人员在吊篮安装验收表上签字确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不得使用。(JGJ202-2010,8.2.1)。
1,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吊篮安装、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前,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并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同时应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确保现场达到安装的条件。吊篮的安装、拆卸工人(搬运人员除外)应持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使用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2,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3,吊篮安装完成后,总承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验收,并填写《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表AQ-C9-2)。吊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4,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有效证明方可操作。一台吊篮应只能上二人及以下人员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吊篮下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5,吊篮主要结构件不得变形或明显腐蚀,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各连接螺栓应联接紧固,符合要求。6,吊篮悬吊平台四周应安装安全护栏,工作面护栏高度不低于0.8m,其余部位不低于1.1m,底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0mm挡板,底板有防滑措施。悬吊平台工作中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 、悬挑不应大于1.5m。
规范如下:
1、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悬挂设备应逐台建立产品及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2、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3、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必须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得超过1米。无特殊安全措施,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4、高处悬挂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看守,在醒目处应设置“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7、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8、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