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供暖温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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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的供暖时间并不相同,比如国家规定的正常供暖时间:东北辽宁地区的供暖是11月1日到次年的4月1日。东北黑龙江省大庆地区的供暖是10月10日至次年4月20日。

北方法定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停止,共4个月。不过各地区会根据自身情况有所调整。

东北室内供暖温度标准

东北室内供暖温度标准是在20度左右,最低不可以低于18度,最高不可以高于24度,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及家人怕冷或者是怕热的需求来调节出适合的温度。由于各个地区的气候会有所区别,所以每个地区的室内供暖温度标准也会不一样。

具体的室内供暖温度标准一般都需要咨询当地的供热公司,供热公司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的气候来设置出适合的室内供暖温度。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对温度进行适当的调节,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

辽宁省供暧办对供暧温度有什么规定

温度标准为18℃±2℃

根据国家采暖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采暖温度标准为18℃±2℃,即按1计算,温度上下波动2℃,即在16℃~20℃之间,均达到采暖标准。

沈阳市政府召开2019-2020年度采暖期供热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市供热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完成,全市供热系统进行冷热态试运行,确保供热系统平稳进入正式运行状态。

副市长于振明对供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强调,供热既要保温暖,又要保“好天”,温暖和环保两手都要硬。

扩展资料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与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供暖期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8890平台主管部门做好“供暖直通车”渠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渠道畅通。

各市供暖主管部门要发挥好协调、督办、跟踪、指导作用。各供暖企业要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办理质量,严格执行省市供暖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群众反映的供暖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对“供暖直通车”受理的投诉问题认真办理。

办理结果将通过短信、网络等方式反馈至投诉群众,群众不满意的,各供暖企业要回访跟踪,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各级供暖管理部门将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人民网-北京今天零时正式供暖 室温标准必须达到18℃

人民网-沈阳部署2019—2020年度采暖期供热工作

人民网-辽宁:供暖有问题拨打8890“供暖直通车”

沈阳供暖时间

沈阳供暖时间是每年11月1日至下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供热单位与用热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热用热合同。供热用热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

供热用热合同应当包括用热地点、面积、供热方式、供热质量、采暖费标准及结算期限、方式、供热用热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条款。用热户发生变更的,用热户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供热用热合同变更手续。

沈阳供暖的其他规定。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应当保证用热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供热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室内温度测量办法由市供热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对未按照规定的供热时间供热或者供热温度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给予用热户赔偿。赔偿办法由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沈阳几月份供暖

辽宁供暖期是11月到明年的3月份。

历时五个月时间。这是因为辽宁市所处地理位置为寒冷地区,这是国家规定的取暖期限。因为进入十一月份后,节气一般就会到立冬了,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辽宁地区已进入冬季,就得给予供暖了,到次年的三月底辽宁地区的天气才开始转暖,所以取暖期才定到此时。

辽宁供暖期的温度

供暖期间我们室内的客厅或者是餐厅的室内温度一般能够保持在20℃到22℃之间就是非常舒适的。这也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我们待在客餐厅不会感觉到特别冷。例如冬季我们在客餐厅待着的话,穿一身薄的睡衣,会感觉到特别舒服,那么这种温度就说最合适的。每年冬季供暖时客厅或者餐厅的温度基本上都是在21℃上下波动,最低不会低于20℃,最高也没超过22℃。

沈阳西塔供暖多少度

16到24度。西塔是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的下属街道,根据查询沈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可知:该地区的供暖采用地暖供暖,其供暖温度在16到24度,该街道是阳市夜经济特色街区。

沈阳市地热达标是多少度

达标温度为室内温度在16~24℃,通常为18℃。

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表1统一规定,冬季采暖温度标准值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同时,上世纪80年代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文件中,均规定室内温度为18℃±2℃。

全国大部分城市规定的温度都是按照18℃±2℃的标准执行的,因此沈阳市无论是地热或暖气片供暖,温度达标值均为室内温度在16~24℃。

扩展资料:

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当环境温度在18-25℃,相对湿度在40%-70%时,人体感觉最舒适。

温度在24-30℃,湿度小于60%时,人体感觉热而不闷。

温度高于30℃,湿度大于70%时,人体感觉闷热。

温度高于36℃,湿度大于80%时,人体感觉闷热难忍,发汗机制受阻,极易中暑。

而当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通常情况下,最适合人体的环境温度是18℃到22℃,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沈阳取暖19度合理吗

是合理的。根据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冬季室内采暖温度标准为16至24度,通常18度的室温会让人感到舒适。沈阳不管是使用地热,还是暖气片,室内供暖温度标准值都在16至24度的范围内。所以19度在标准值范围内,是合理的温度。

国家规定冬季供暖室内温度标准是多少度

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有供暖的各省市都有相对应的地方性供暖条例中有规定。

以长春市为例:

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供热期内,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昼夜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

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或者其他部分的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

非居民热用户室内的供热温度由供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五条 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低于十八摄氏度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的热费。

供热经营企业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应当按日退还热费。

前两款属于热源生产企业责任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先行将热费退还给热用户,再向热源生产企业追偿。

非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供用热双方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其他各省市供暖温度规定:

1、吉林省

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供热期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8度;低于摄氏18度的,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退费具体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

第十六条 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保证供热,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积极进行抢修,及时通知用户,并依据供用热合同对热经营企业或者用户予以赔偿。

2、沈阳市

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供暖企业应按规定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洁净燃料,按照规定实行低温连续供暖,确保室内温度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八条 供暖企业供暖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或缩短供暖期限的,已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用户有权按照供暖合同追究供暖企业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用户擅自拆除、移动、改造、遮蔽供暖设施或损毁供暖设施造成供暖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除外。

3、青岛市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长春市政务网-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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