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3、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
1、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目前,房价过高导致普通百姓无法通过购买满足自己居住的刚需,为了解决这个实际的民生问题,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本月20日下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北京市范围内共有住房相关政策,由于此前并无可以参考适用的法律法规,本文拟就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条文,结合司法实践提出参考意见。第一,文件确定了实施主体,本规定的发布机构为北京市住建委,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本文件为规范性文件,没有司法审查豁免权,可以由法院在具体案件中不予适用或进行审查。第二,本文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是按份共有。第三,对申请人提出了明确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的保障房性质,已享有类似保障房的不得再次享有或退出此前享有的保障房,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平和合理性。第四,共有产权房屋申请人为家庭的,属于家庭财产,夫妻双方均应与代持机构签订合同,一人申请全家受益;此条的深层含义即为夫妻双方必须均符合申请条件。第五,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同样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因此申请人不需全款支付房款,共有产权人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第六,所购房屋产权转让受限,需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本条规定极大程度限定了共有产权房屋的流通,进一步通过政策保障房子的居住属性。第七,违法申请共有住房及诚信规则的,会面临限期剥夺申请资格的惩罚,并登记于个人征信系统。在我国相关的居民,可以申请相关的共有产权房。由于我国的房价过高,相关符合申请这类房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这类房屋,一方面可以缓解相应的范围居住压力,一方面可以对我国的相关的房价过快增长。有效的促进我国的社会发展。
一、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二、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什么资料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的资料如下: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家庭成员婚姻证明;5、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2022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购期结束20个工作日内,经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者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在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也可对结果申请复核;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复核通过之后,便可最终签订购房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2021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上海公租房租赁的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放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哪些1、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二、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什么资料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家庭成员婚姻证明;5、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2021上海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6、列入区政府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且未享受过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请,但获得征收(拆迁)货币补偿款未自行购房的,五年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同时符合以上标准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家庭成员在上海真实居住,具有上海城镇的常住户口连续满三年,并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已经连续满两年。家庭的人均住房的建筑面积要小于十五平方米,三个人及三人以上的家庭人均的年可支配收入要小于六万元,人均财产小于十五万元。《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公租房需具备4个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拓展资料】申请条件一、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二、单位申请人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的各类单位或团体,由单位负责缴纳住房租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可以优先申请:1、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2、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产业、信息产业等企业;3、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4、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单位申请人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供应给持有合法身份证明且与本单位建立法定劳动关系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同时其本人必须符合本条第一款第3、4项规定。申请材料一、个人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或相关办理证明;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及复印件;5、个人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7、个人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8、其他相关材料。二、单位申请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单位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和承诺书;2、单位申请人的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3、单位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证明或者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4、专供租赁使用的银行账号;5、向单位申请租赁住房人员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或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房产证、承诺书)。
共有产权房准入标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5.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订。
扩展资料: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2017年12月13日,共有产权房入选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新词语”。2017年12月,共有产权房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
2018年8月30日,上午10时启动申购北京海淀2141套共有产权房申购,全装修均价37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