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更新时间:01-23 装修 由 白满川 分享

 办理对象广州市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办理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二)资格复核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资格复核时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详见下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可支配收入及家庭资产净值限额标准备注:1.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2.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不能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家庭资产审核内容(三)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广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法律分析: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包括以下两类人群: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二是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广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二、公租房申请方式

申请公租房首先是以家庭申请的。以家庭申请的需要选择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这位申请人需要符合申请条件。然后是单身人士申请,要求本人为申请人。这里的单身指的是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者外地独自来本地工作的人员。

然后是多人合租的方式:合租人的几个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人数不要超过3个人,需要1个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毕竟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的人群提供的住房,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拥有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等购房优惠政策。《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二)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房产产权转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广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1

律师回答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家庭中最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2、已婚或三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要小于或等于四十八平方米;4、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要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八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一、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条件: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三)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按月还贷)条件: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三、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条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补交土地收益价款提取条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或者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补交限价商品住宅土地收益价款后变更权利属性或房屋性质为商品住房的。五、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条件: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六、销户提取条件⑴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⑵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⑶离休、退休的。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⑸出境定居的。⑹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或者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八、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取条件:⑴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⑵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⑶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中心审批人员在租赁合同期内上门抽查后发现提取人并未在租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取消因租赁该套房屋而产生的提取资格)。九、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三)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十、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条件:备注:据1在广州12345获悉,暂停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事项,具体恢复时间待定!有消息1会第一时间公布!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⑵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十一、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条件:⑴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⑵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广州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供应对象,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政策性住房。其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房依照建设方式可分两大类,第一类是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第二类是政府通过土地、税费、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经营的公共租赁住房。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2)、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表);(3)、无自有产权住房;(3)、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5)、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2、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执行,即: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公租房是国家的一种政策性房产,想要申请公租房的话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而且并不是说只要你是低收入人群就可以申请公租房,还要满足一些其他的条件,每个城市有不同的公租房申请政策,可以去当地的政府网站去查询申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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