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郑州市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是: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3.6元/平方米、按使用面积每月4.8元/平方米(相当于每平方米24元);非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7.5元/平方米。【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城市供热实行交费用热。居民热用户热费按使用面积计收,非居民热用户热费按建筑面积计收。已经安装分户用热计量装置的,应当实行计量收费。特殊层高建筑热费的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九条 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煤炭价格联动机制和供热煤炭价格监测系统。供热单位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或者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供热价格的书面建议。因不能及时调整供热价格,致使供热单位亏损的,政府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后给予临时补贴。第三十条 城市供热的具体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按照价格法的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三十一条 热费由供热单位向热用户收取;空闲房的热费由供热单位向产权人收取。第三十二条 热用户应当在每年十一月一日前交纳热费。对已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供热;对逾期未交费的,由供热单位向热用户发出限期缴费通知书。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仍不缴费的,供热单位有权限制或者暂停供热,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三条 政府应当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其他困难家庭给予热费补助。《郑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热用户用热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第二十六条 热用户使用的采暖系统应当符合供热技术规范,并做好日常巡查、维护和检修工作,防止跑、冒、滴、漏。热用户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改拆、移动热网管道、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不得擅自安装散热器和扩大用热面积,不得改变供热设施使用性质及运行方式,不得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取水装置或者擅自放掉和取用热网管道软化水。热用户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
2022-2023供暖期热费收缴工作已启动。详情如下:
1、收费政策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供热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十五条规定:本市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零时。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期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2、采暖价格
2022-2023供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费收费标准按照郑价工9号文件规定执行。
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的
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按0.19元/㎡•日计费。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它用热均按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0.28元/㎡•日。
按计量收费的实行两部制
即:按两部制计量收费的计费方式:计量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其中,居民用热基本热价6.84元/㎡•采暖季,计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收,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计量热价0.217元/kWh,按用户用热量计收。公共建筑用热基本热价10.08元/㎡•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0.320元/kWh,按用热量计收。
3、交费时间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供热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供暖期。
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
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郑州供暖收费标准由几个因素决定,具体表现如下:1、房屋面积。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及郑州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用热按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费,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2收费标准。郑州市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居民用热目前的收费标准按0.19元/_日计。3、供热天数。郑州完整供暖期一般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合计120天左右。4、暖气费用计算。热费=计费面积×0.19元/_·日×120天。其它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按0.28元/_·日计,热费=建筑面积_×0.28元/_日×120天。
4、暖气费用计算。热费=计费面积×0.19元/_·日×120天。其它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按0.28元/_·日计,热费=建筑面积_×0.28元/_日×120天。
一、郑州市取暖费标准是什么暖气费是按照采暖面积计算的,房子大小费用不同。原则上按建筑面积(m2)乘以0.9乘以0.19元/m2天乘以120天(一个采暖期)计算。二、暖气费收取标准的依据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郑州暖气费收费标准2020-2021具体收费标准为,锅炉、热电联产供暖每建筑平方米28元,余热水供暖每建筑平方米22元,具体如下: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国家对室温方面的有关规定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室温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2、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3、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应当分别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应当载明热负荷、供热参数、供热时间、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等事项。供热单位与热用户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应当载明供热面积、供热时间、供热质量、收费标准、交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责任、违约责任等事项。
2022年暖气费多少钱一平方?
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不一,以下北方地区部分城市的2022年取暖费收费标准:
1、石家庄
按石价【2013】135号文执行,对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10%(高层15%)的公摊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米22元;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米31元;符合认定规定的空置房按应交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文件执行)。
2、长春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7.00元(建筑面积);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1.00元(建筑面积);
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层高超过3米的,每超0.3米,热费加收5%,最高加价不超过50%。层高超过6米的与供热企业协商价格;
阁楼住宅、地下室安装采暖装置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阁楼、地下室面积未计入房屋产权标注的,层高超过2.20米的部位按全面积计算,不足2.20米的部位按1/2面积计算。未安装采暖装置的,暂不收费。
3、廊坊
民用供暖价格为22元/平米,非居民供暖价格为38元/平米。
4、郑州市
2022-2023供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费收费标准按照郑价工9号文件规定执行。
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的:
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按0.19元/㎡·日计费。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它用热均按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0.28元/㎡·日。
按计量收费的实行两部制:
即:按两部制计量收费的计费方式:计量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其中,居民用热基本热价6.84元/㎡·采暖季,计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收,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计量热价0.217元/kWh,按用户用热量计收。公共建筑用热基本热价10.08元/㎡·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0.320元/kWh,按用热量计收。
5、济南
(1)居民供热价格为20元/㎡,非居民价格为26.40元/㎡,均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依据:商价字〔2014〕21号)。
(2)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17.5元/㎡收取(收费依据:商价字〔2014〕21号)。用户需持有效期内的证件前往济南市商河恒泰供热有限公司客户服务营业厅办理。
(3)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非盈利性老年服务项目、经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建筑面积20元/㎡收取(收费依据:商价字〔2017〕19号)。
2021年郑州暖气费收费标准为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0元,根据情况,具体如下:1、郑州供暖收费标准由几个因素决定,房屋面积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及郑州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用热按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费,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2、郑州市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居民用热目前的收费标准按0.19元/_乘以日计;3、郑州完整供暖期一般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合计120天左右;4、暖气费用为热费=计费面积乘以0.19元/_乘以日乘以120天;5、其它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按0.28元/_乘以日计,热费=建筑面积_乘以0.28元/_乘以日乘以120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三、资金来源
(一)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现行补助水平予以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市低保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取暖费原分担比例共同负担。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
四、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增加的职工取暖补贴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法律分析:一、供热价格(一)按面积计费:居民用热 0.19 元/_.日其它用热 0.28元/_.日(二)蒸汽按计量表计费:居民用热 130 元/蒸吨其它用热 190元/蒸吨(三)按两部制计量计费:居民用热 基本热价: 6.84元/_.采暖季,按居民套内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 0.217 元/kwh,按用户用热量计收公共建筑用热 基本热价: 10.08元/_.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 0. 320元/kwh,按用热量计收二、计费标准(一)居民用热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它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二)两部制计量计费:热费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x用热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