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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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外来人口在北京怎么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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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省籍人员在京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外省籍人员在北京申请公租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石景山区内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

2、能提供同期暂住、公积金、社保和纳税证明;

3、本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

4、申请人家庭收入上限与京籍家庭相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二、外省籍人员在京如何申请公租房

外省籍人员在具备上述申请条件之后,就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以石景山为例):

由所在单位出具在石景山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缴纳公积金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根据石景山的规定,如果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符合准入标准,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所在单位根据申请家庭数量统一到单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领取《申请表》,申请家庭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上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上报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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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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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非京籍人员怎样申请公租房越详细越好谢谢

北京一些地方公租房申请已经向外地人开放,下面来看详细情况。----资料提供 详情可以咨询 猎房网 记者昨日从市住保办等多部门获悉,石景山区已经开放外地户籍工作人员的申请公租房窗口,这也成为本市首个出台外地户籍在京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标准的区县。此次外地人申请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1.在石景山区内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2.能提供同期暂住、公积金、社保和纳税证明;3.本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4.申请人家庭收入上限与京籍家庭相同。记者发现石景山的标准中,外地户籍人士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这一点,与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标准相同。另外,外地户籍人士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收入标准也与京籍家庭相同: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住房方面,要求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虽然截至记者发稿时,石景山区政府网站、石景山区建委网站并未发布相关文件,但记者从市住保办获悉,这一文件已经自8月1日开始执行。这也就意味着,外地户籍人士申请本市公租房的窗口业已打开。“公租房面向外地户籍人士敞开固然可取,但还需要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对此,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目前外地户籍人士和本地居民同样都在申请区域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本地户籍居民需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申请,还不能在工作所在地就近申请;同样,按照目前政策,外地户籍人士即使在北京工作5年以上,但不满足在区域内工作5年以上的要求,也不能申请公租房。他建议,公租房应尽快研究在北京市内跨区域申请的政策,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资料提供 详情可以咨询 猎房网

房子才租了5天要退租可以吗

房子才租了5天可以退租。至于剩下的房租,房东会不会退,要看合同,或者和房东协商。一般临时退租,房东退租金的可能性比较小。临时退租是违约,房东也会有损失,可以互相协商。尝试退部分房租。租房是指一个或多个承租人为了满足居住、用于商业用途或商住两用的意愿而租用一个单间或整套房间的行为。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2011年6月北京市的多个公租房项目开始向社会公开进行“预租”。2011年10月,北京市建委公布通知,公租房首次向非京籍开放;12月1日,北京公租房细则开始实施,各街道开始接受市民的申请。2012年8月8日公布标准,非京籍可申请石景山公租房。15日,朝阳区首批公租房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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