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买房契税是不可以退的,只有两种情况可以退契税,第一种是,在房子交付的时候,到手是的实际面积小于预测的面积,多算的部分契税可以退。第二种就是房产交易没能达成的,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凭证退契税。
契税交了可以退的。契税是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缴纳的。纳税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时,实质上并没有承受房屋,也就是没有房屋的实质上的所有权,因此,缴纳的契税是可以退的。正常买房契税不可以退,只有两种情况可以退契税,第一种是,在房子交付的时候,到手是的实际面积小于预测的面积,多算的部分契税可以退。第二种就是房产交易没能达成,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凭证退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三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税或者免税,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买房子的税可以退。
但要满足退税的条件,比如以下情况,就可以退个人所得税:
1、个人(包括夫妻两人,下同)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3、对出售或新购买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属夫妻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按夫妻两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4、对个人部分拥有出售或新购买住房产权的,按个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5、对个人办理退税只退得部分税款,1年内又新购买住房的,可以再办理未退税部分的税款。
买房交的契税可以退
二、办理退税的个人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发生在1999年12月2日以后,且出售及购买房屋的时间相隔不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按照以下时间规定孰优确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产交易所确认登记的日期;
(2)..第一期房款发票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3).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2、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地区范围(含三区、两市)内;
注:购买、出售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本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可以退的,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购买者可以到开发商或者是房管局退契税,契税退税办理需提供基本资料。
法律依据:《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对购房单位和个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明确如下: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一、买房子的税可以退。
但要满足退税的条件,比如以下情况,就可以退个人所得税:
1、个人(包括夫妻两人,下同)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3、对出售或新购买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属夫妻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按夫妻两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4、对个人部分拥有出售或新购买住房产权的,按个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5、对个人办理退税只退得部分税款,1年内又新购买住房的,可以再办理未退税部分的税款。
买房交的契税可以退
二、办理退税的个人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发生在1999年12月2日以后,且出售及购买房屋的时间相隔不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按照以下时间规定孰优确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产交易所确认登记的日期;
(2)..第一期房款发票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3).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2、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地区范围(含三区、两市)内;
注:购买、出售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本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买了房子交的契税可以退,如果纳税人所缴纳的契税,超出了应缴税额,那么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退回。因为在购房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房屋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不相符,致使购房款发生变化,而导致契税多缴现象。还有就是房屋在未办理产权变更之前,如果退房的话,也可以申请将契税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房子交的契税可以退,如果纳税人所缴纳的契税,超出了应缴税额,那么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退回。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法律分析:不能。购房已经缴纳的契税是不会退还的。除非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