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信息网查询系统

更新时间:02-05 装修 由 南鸢 分享

可以在邯郸市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1、百度搜索了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找到了它的官方网站,并点击打开了网站。

2、进入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后,点击主页菜单栏的保障租赁按钮。

3、在保障房页面可以看到2019年公租房选择列表,点击打开。

4、页面重定向后,可以看到公开列表的附件,单击下载公开列表。

5、打开下载的公开列表附件,就可以看到公共租赁房屋的公开列表。

如何查公租房申请进度 公租房审核结果怎么查

回答

1、可以在本地的公租房信息网站上进行查询。在查询公租房申请进度的时候,可以打开当地公租房信息网站进行信息查询,进入到查询入口,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和公租房受理号即可查询出您申请的审核进度。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摇号结果公示网站不一样,因此建议你咨询当地国土管理局。公租房的保障对象若是通过审核,这些名单将会在网站上长期公布。当然若是不会网上操作,也可以到所在关街(镇)、区房管局咨询了解具体进展情况。2、电话通知。如果申请通过,一般会有相关人员找电话通知,或者会通过挂号信方式先后向公租房申请表上所留通讯地址寄送配租、入住通知书。3、住建局查询。可以带上相关的公租房查询资料,到当地的住建局查询一下公租房审核结果。如果不会查询的,可以让里面的工作员帮忙进行公租房查询结果。一般情况下,只要提供好相关的资料就可以了。

提问

我公租房资料交了4个月了,一直显示公示,是什么意思?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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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租房怎么查询

可去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 廉租住房纳入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省级财政部门根据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定的年度廉租住房投资项目计划下达中省补助资金预算。

公共租赁住房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并纳入全省年度项目计划,省级财政部门按计划任务下达中省补助资金预算。

 扩展资料: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将中省市县筹集的保障性住房资金全部进入保障性住房资金特设专户,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省财政部门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联合审定的项目批复计划,对市、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 符合租、购保障性住房条件的职工家庭可用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房价款、租金。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郑州市公租房查询系统

郑州市公租房查询系统:

详情可登录郑州市住房保障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选房地点:郑州市住房保障办事服务大厅(地铁1号线碧沙岗站C出口),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拓展资料:

住房证明去房管局开:(一)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eh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62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2.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二)先进人物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4062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年度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含最低工资标准);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参考资料:

公租房-百度百科

郑州公租房查询

一、步骤如下

1、登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在首页点击新闻中心

2、打开新闻中心,里面有最新的名单公告,打开即可查询

二、申请条件

1、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常住户口;

(2)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2、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

(3)缴纳社会保险;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扩展资料

切实有效解决二七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0〕212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6〕11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动态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6〕118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优先供应。

(二)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好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个人正常申请对象和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四)坚持按供应比例、轮候排序依次选房原则。   

二、供应对象

(一)提出申请并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

(三)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个人)。

(四)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参考资料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保障房工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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