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西岗区买房限购。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向其售房。【法律依据】《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二(三)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法律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一、坚持因城施策,分类调控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实行住房限制性政策。
1. 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限制区域)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因回迁安置、继承、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在限购范围(详见市国土房屋局网站www.gtfwj.dl.gov.cn公布的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婚姻登记状况、户籍证明等材料由相关部门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组成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按各自职责核查认定。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完税凭证出票时间为准。
2. 严格新购住房上市交易。凡在限制区域内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3. 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中心城区单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下调至40万元。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限制区域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大连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加强住宅用地购置资金监管。在中心城区购置住宅用地的竞买保证金和地价款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资金。(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大连银监局、大连保监局)
(二)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因地制宜,加强房价和市场监测分析,推进房地供需平衡,促进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达到合理水平。(责任单位:甘井子区政府、旅顺口区政府、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长海县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
法律分析: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限制区域)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因回迁安置、继承、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在限购范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婚姻登记状况、户籍证明等材料由相关部门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组成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按各自职责核查认定。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完税凭证出票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可以在甘井子,旅顺口,开发区这些不限购的地区买房,可以购买任意地区40年产权的商业用房,也可以购买高新园区的70年住宅式公寓房。如果是顶尖人才与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大连本市的在校生及毕业未满 5 年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不受非本市户籍限购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您好,2018年3月22日以后大连高新园区、沙河口区、中山区、西岗区实行限购。外地人购房是需要缴纳社保的,大连两年内缴纳12个月的社保可以开具购房资格证。
2010年10月18日下午,大连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意见和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会议。会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大连市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及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相关细则,其中与百姓购房息息相关的内容包括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严格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等十个方面。
何为“住房限购令”: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高压调控楼市跌入“冰点”,据相关专家称2011年房价将得到遏制。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发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12月,住建部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据悉,10月11日,大连市颁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贯彻意见》)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下称《规范预售通知》)。
同一家庭暂限购一套房
《贯彻意见》的重点是打击炒房等房地产投机行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的居住功能。我市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自19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暂停发放三套房以上贷款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首套房首付30% 二套房首付50%
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要求增加住房用地的有效供给
全市建公共租赁房1500套
《贯彻意见》明确要求增加住房用地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城市中心区年底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2万套,筹集廉租住房租赁资金3000万元,全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
维护房屋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规范预售通知》侧重于减少商品房预售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将商品房预售的工程进度标准提高到七层以下主体结构封顶,八层以上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可有效缩短预售到工程竣工时间。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按工程建设进度进行核拨,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证建设工程按时竣工交付,杜绝烂尾楼、携款潜逃等损害购房者利益的事件发生。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要求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能够有效防止一房多卖、虚假交易、倒卖炒房、捂盘惜售等行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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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解除”限购令风波 限购松绑风声盛行? 全国性房企启动大幅降价 北京频现1.3万低价房 ·万科前10月销售逼近去年全年 金银月成交放缓 ·房地美第三季亏损44亿 向美政府请求60亿救助金 ·关门潮袭向行业龙头 中原地产关铺六十裁员千人 ·限购令动摇激起千层浪 房产税或将加快推进步伐 ·全年计划仅完成49% 北京冲刺供地一日出让5宗 相比全国风起云涌的房产“限购”市场,大连市则打出了一击让人匪夷所思的“回力球”。 日前,曾有媒体频繁爆出大连将进行限购改革。即自6月1日起在大连市高新园区及城四区内购买住房,开具《购房资格证明》时不再需要携带户口本与结婚证,认定房屋套数只查询个人购房记录。 大连解除限购令的传闻 全景网转自精品楼盘网曾有报道明确提及5月31日上午10时,接到高新园区房产局相关负责人针对购房资质审核做出调整的最新通知。其中包括:原限购政策中要求的“以家庭为单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拥有两套住房”调整为“以个人为单位,本市户籍居民(含未成年)可拥有两套住房”;购房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未成年提供户口簿),开具《购房资格证明》(原对非本市户口有关社保及纳税的政策不变);网签备案时,只需要提交购房人身份证(未成年提供户口簿)、《购房资格证明》及房产局规定格式的《声明书》即可等条款。该报道还明确提出,以上调整不再以文件形式向社会公示,即日起实施。 这一政策的制定,意味着大连认定二套房由以“家庭”为单位改以“个人”为单位,也就是说在大连一个三口之家可以拥有六套住房。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大连“限购令”已经名存实亡。 昨日,家住大连市甘井子区的张女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确实听到了这样的说法。 她告诉记者:“房交所已经对现有购房资格查询进行了修改,只查询购房人本人名下几套房。而且是全市范围内的,听说目前高新园区已经可以给办理了,我家已经被限购了,正准备去那试试运气。” 大连指南针房地产营销策划市场部经理吕丽皎也告诉本报记者,上述说法其的确有所耳闻,且在网络媒体上也已有所宣传。 另一方面,据开发商透露,日前大连市某区房产部门在给各大开发商开会时曾渗透,今后购房限制将以“个人”为单位,在办理《购房资格证明》时,只需填一份《保证书》承诺购房者家庭不超过一套房产即可。 此后记者致电大连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其否定了大连解除限购这一说法。其再三表示“限购政策没有变化”,只是办理《购房资格证明》的手续有所变动。 政府:大连限购从未松动 大连市链家地产中介公司的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5月31日早上的确接到过办理《购房资格证明》有所变动的消息,不过在当天下午该通知就被收回了。 为证实这一消息的真伪,记者采访大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大连市住房限购政策没有任何变化,不论是限购区域范围还是查询方式都未做任何更改,记者可以到交易大厅调查核实。 “至于中介的说法都是没有理论根据信口胡说的,我们从来没有下发过这样的通知。”大连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的一位负责人这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大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毫不动摇地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同时,将于近期对全市开展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情况进行大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巧合的是当记者再次致电大连房产交易中心时,其工作人员则表示,大连的限购政策从没有改变。申请购买住房者必须携带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到房产交易中心二层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关于办理《购房资格证明》手续的变动说法是不属实的,大连市的各大官方网站从未登出过该消息。 之后记者又联系了当地的几家房地产交易中介,其纷纷表示对这一事情不是特别了解。 据悉,自2011年1月27日国家为抑制全国房价快速上涨出台国八条后,大连也在3月28日,执行最新版限购令,限购范围为市内四区和高新区。 根据已经实施的限购细则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含1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在大连市内四区和高新园区范围内向其售房。此规定将从本月28日开始执行。 但张女士介绍,其所生活的甘井子区是大连市内住宅供应量最大的区域。在限购令严格执行的这两个月,甘井子区的房价未跌反涨,交易量持续下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连市土地开发项目经理则表示,大连第一季度惨淡的楼市及土地收益,让政府感到了一定的压力。 松绑风声为何盛行 大连限购松绑风声并不是第一个,4月20日,海口市市长冀文林在海口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上说,要“充分利用国务院给予海南的优惠政策,按照限价不限购的原则,积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业界的猜测是,海口不得不废弃“限购令”的原因是房地产相关收入的快速下滑。 2010年,房地产业在海口财政收入中占比超过四分之一,增收额占比接近二分之一。但2月28日海口“限购令”出台后,3月份海口商品住房销售套数仅为302套,同比下降90%。 不过此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管理处处长戴开权澄清,海口不会叫停“限购令”, “不限购”是指海口或将对产权式酒店等旅游地产实行差异化管理,不列入限购的范围。 限购松动的传闻为何会在海口、大连这样的二线城市出现?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限购令确实对二三线城市造成了很大影响,二三线城市也希望取消限购。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陆续发布限购令的城市中,有部分城市明确了限限购令的有效期限,比如石家庄、合肥均表示,限购令有效期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届时有可能会有部分城市如期退出。在之前,不太可能明着来,或有个别城市暗中放松。”杨红旭说,如果下半年房价能跌一些,那么部分城市退出限购就有理由了。但是如果届时市场价格并没有相对的松动,限购即便到期,也不可能取消。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对记者表示,因为一线城市是调控重点关注城市,所以没有松动可能性,但是二线城市,尤其是新城区、人口导入区,就相对迫切希望取消限购或者限购有所松动。“地方政府会希望在某些物业、某些区域找到一些限购令松动的可能性,地方政府有这种需求,但是否被允许是另外一回事。” 陈晟还表示,地方政府面临双重压力,如果不能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的多渠道来源,更多地依靠地方土地财政来解决保障房资金的话,就存在一定的悖论。 而未来部分城市限购令是否能取消,陈晟表示,要根据不同地方数据来判断,“除非是存量上升,供应大于需求,那么不排除会取消限购,但前提是房价不能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