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期房的价格相对比较低,挑选的余地较大,颇受购房者青睐。但买期房也存在着诸多的购房风险,为了避免购房者在购买期房中发生纠纷,购买期房的一些事项还是要注意的,这样才可以避免被开发商“忽悠”。整理了关于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一、购房者购买期房有哪些权利?购房者作为期房的预购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享有在合同约定日期请求预售人交付约定商品房的权利。虽然期房与传统的房屋买卖有一定的差异,但这并不妨碍购房者享有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主要包括预购人基于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益以及预购人基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取得的合同利益。二、购买期房要注意什么?在同等条件下,期房的价格一般要比现房便宜,因此购买期房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增值收益。但是购买期房与购买现房相比较,购房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一些。期房能否按时完成,建筑质量能否保证,小区生活配套是否齐全,开发商作出的各种承诺能否兑现等都是未知数。购房者无法直接检查自己所购房屋的具体状况,所以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大。三、购买期房要注意哪些风险?1、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风险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子,首先购买者不能如期入住,房屋的居住使用功能就无法体现,比如购买期房作为婚房,可能婚礼的时间到了房子还没布置好,这就产生一些麻烦。另外,如果属于投资性的购房者延迟收取投资回报时间,也就是延迟了回收利息及利润的时间。2、房屋质量不确定的风险开发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购房者看到房子时可能房屋的建筑质量、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等与购房合同中的存在差异,其中最应该注意的是房屋建筑面积的变化和装修情况的不符。3、房产证无法按时取得的风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的房屋权属证件,购房者也就无法按期获得房屋产权证件,就可能导致购房者蒙受产权再转换或抵押融资受阻的风险。另外,现在随着调控政策的出台,虽然房价没有明显的松动,但如果购房者选择购房的时机不当,还可能会遇到房地产市场下滑,房地产价格下降所带来的损失。4、购买期房看“五证”,收房时看“二书”小编提醒购房者,在购房时要查看开发商和销售商是不是具有“五证”,收房时还要仔细查看“二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证”保证的是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1、首先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五证”即有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2、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当认真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该合同的附件。
3、签订购房合同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该仔细调查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4、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
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5、在接到新房后,应查看房屋基本设施是否齐全,水、电、气是否通畅,开发商在购房时答应的条件有没有做到,还有小区的物业是否得力,监管到位,以及现在买房者很看重的停车位问题。都应该得到一个妥善的处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房屋质量风险
在期房投诉中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一直位居首位。由于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还没有成型,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即便房屋交付后,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也难以发现),因此,消费者经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
2、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
签订合同时应对每一个房间、阳台等实际面积进行确定,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应有明确界定,以免日后麻烦。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我们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是什么打动了我们的心让我们去购买,想必一定是房地商的广告,既然我们信的是广告,那么我们就需要把我们想要的东西写进我们的购买合同中,从而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4、合同中应有物业管理的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购买期房需注意这些
购买期房注意事项如下:1、注意查看开发商的五证,特别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开发商五证的真伪。2、在签购房合同时,要明确要求开发商把房屋的交付日期、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开发商的承诺等问题,都要一笔一划的写清楚,还要写清开发商违约的解决方法。3、还要明确要求开发商协助购房者办理购房的后续手续,比如办理房产证。以上就是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购房者可以参考一下。购买期房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购买期房时,可以多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和买过期房的亲戚朋友。在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时,可以带一个专业的房产律师前往,能更好地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期房购买流程: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2、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3、预售登记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购买期房注意事项:期房缺点在于,由于尚未竣工就出售,存在一定风险,一些前期承诺的规划可能会改变,如果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甚至可能成为烂尾楼。所以购买期房一定要注意一下这些风险问题:1.房屋质量风险在期房投诉中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一直位居首位。由于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还没有成型,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即便房屋交付后,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也难以发现),因此,消费者经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一些开发商为追逐最大利润,使用劣质材料或者是偷工减料,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以致造成地基下沉,屋顶漏雨(水)、管道渗漏等严重的质量问题,给房屋质量和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防范措施:验收房屋时,请专业的房屋检测(监理)机构来进行检测,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对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则一定要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要求维修、退房、及时索赔)。2.面积缩(涨)水风险有些开发商为了谋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在进行实测时,有意改变建筑面积、加大公摊面积,并且不明示公摊面积的数量和计算方法,以致商品房实际面积与销售面积严重不符。防范措施:收房或进行产权登记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房屋而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俗称“房屋面积测绘表”),仔细核对相关数据并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对可列入公摊的面积进行计算,看开发商公布的各单元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的数据与图纸标明的建筑物房屋总面积之和是否相等。如果不相等,就要查明原因或请开发商作出解释,必要时要请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复测,以避免经济损失。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开发商的售楼广告经常是美丽动人的,如果仅凭售楼时开发商所作的宣传买房,可以肯定地说多数时候都会令人感到失望。人住以后就会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子与其宣传的房屋品质大相径庭。因此,如果对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有环境、配套设施等社区品质方面的问题有特别的要求,并因此而选购开发商所宣传的房子,就一定要在合同中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以后发生纠纷就会在证据方面出问题。4.规划变更的风险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改动,将小区中本是绿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楼,有的变成了停车场。为了规避责任,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署合同时,往往对这些问题不做约定,或者有的是在约定中设置陷阱,有的甚至拒绝约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防范措施: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开发商广告中宣传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可以落到实处,对那些广告下角字体极小的免责声明,要予以特别注意。为此,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审查合同内容的真实性,不仅要看大处,更要注意小处。在签署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中宣传的内容写到合同中去,唯有此,才有可能在开发商违背宣传承诺时,追究其违约责任。5.定金风险在期房销售中,多数开发商并不是直接出示购房合同,和购买者直接签署购房合同,而是先签订购房协议、预售协议,在收取几千、乃至几万元定金之后再给消费者看合同、签合同。这时,如果消费者不满意开发商提出的交易条件(合同条款),开发商就拒绝退还定金,致使消费者陷入被动,蒙受损失。防范措施:购房时,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拟签署的合同文本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直接切入购房合同主体,审查合同具体内容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遇到开发商以文本为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制式合同、声称不能修改的情况,就更要警惕其中有关条款的合理性。如果一定要签署认购协议,也要注意审查协议内容,对其中诸如“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定金不予退回”之类的条款,要提出修改意见。已经签署了认购协议并交付了定金,则一定要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和开发商协商签署合同的相关事宜并留好证据(如签署备忘录、携证人到场、作现场录音等),以便一旦不能签署合同时索回交付的定金。6.产权风险产权是所购商品房重要的法律依据,实践中总有一些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拒绝、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许多消费者入住后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出现这些问题大约有以下几种原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商品房的资格(资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违规建房、将房屋抵押、以划拨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来开发商品房,以致无法办理产权证。防范措施: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就要认真审查开发商的土地情况、房屋抵押情况、以及建房的相关法律手续(审查五证),并约定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法律责任。7.合同以及合同条款无效的风险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法律和合同知识缺乏,导致对合同条款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无法察觉,以致在发生纠纷时被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还有一种情况是不认真审查合同条款,还没有搞清条款含意就草率签字,从而在发生纠纷时,使自己陷入被动,而遭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防范措施:认真审查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内容,明确每一个合同条款含意,对模糊不清的条款,一定要在明确其具体含意后再决定签署与否。鉴于购房活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杂性,建议在购房、签署购房合同时聘请专业律师协助把关,以更好维护自己的权利。8.延期交房的风险实践中,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开发资金不到位、抽逃资金、挪用售房资金等)、工程管理问题等原因,有大量的迟延交房、甚至不能交房的事件发生,以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防范措施:在决定买房并签署合同时,除例行审查开发商的有关情况、“五证”取得情况外,还要考察拟购房屋的施工进展情况。以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住宅必须在主体结构完成四分之一工程量以后才可以销售,目前的规定是必须主体结构封顶以后才可以销售。我们建议消费者购买主体结构封顶的房子(期房),以便对自己的人住计划作出安排,避免(减少)风险。
一、买期房需要注意什么1、买期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售楼处是否有预售许可证。买期房一定要先查看这售楼处是否有预售的许可证,以及售房单位是否相符,预售许可证的日期是否过期;(2)注意付款的时间及方式;(3)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4)注意合同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二、期房有房产证吗期房有房产证。期房一般属于预售商品房,按照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而开发商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这也就说明期房的房产证在房屋交房后的90日内可以办理。
在购买期房时,应该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注意是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等开盘销售现场需公示的文件。1、《房地产证》(记载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的房屋列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售测绘)》、经工商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价目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2、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3、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信息,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4、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代理销售的,还应明示代理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销售委托书。二、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首先,需要确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因为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成立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预订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三、预售商品房延期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的责任因开发商的过错,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地产的,开发商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未约定的,为延期交付房地产期间的指导租金。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开发商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四、收楼时注意事项1、检查验收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2、实际交楼的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比如说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依合同约定设计等,门、地板、窗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配套的室内设施是否齐全。3、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4、检查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