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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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福州经济适用房条件?.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福州所有的 经济适用房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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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在那里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②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③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⑤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据了解,去年福州市城区经适房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在3.1万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这次也放宽了申请条件。另外,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琅岐经济区的申请人,房源在马尾区范围内提供。经济租赁房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工作,不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员;②在市本级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市、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或在市本级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本市缴纳税款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以及具有硕士及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及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工作单位位于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的申请人,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以下6种情形不得申请廉租房、经适房: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①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福州市五城区户籍的;②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出售商品房的;③申请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④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⑤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⑥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3类保障房房源公布拟供应的廉租住房房源主要分布于东山新苑、浦上、桔园洲、福湾等片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分布于东山新苑、福湾新城等片区;经济租赁房房源主要分布于西园、福湾新城等片区。福州市房管部门还强调,受理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受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热情服务、限时办结。

福州申请经济适用房一定要福州户口 或五区八县户口吗交纳社保算吗,外地户口

外地户口在福州不能申请经适房!根据《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我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我市工作、居住;……

福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福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以及申请流程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我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我市工作、居住;2、在我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3、家庭年收入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当年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申请人未婚的,还必须年满40周岁;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之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二、申请人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2、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3、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4、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5、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6、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一)申请:申请人向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二)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报送所在地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三)复核: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核、查档。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报送市房管局。(四)批准和公示:市房管局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查档,经审核、查档基本符合条件的,纳入待公示范围,市房管局结合年度保障工作总体安排,统一组织在报纸和福州门户网(房管局板块)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购房资格。

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都有哪些条件

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购买程序!,龙岩市场店面出售,福州适用房 (一)宣布通知布告。由市住房(zhufang)包管办理机构操纵新闻媒体,面向全市对受理采办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及采办条件、申请法度、包管尺度等停止通知布告。3.因家庭人数削减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规定的住房包管尺度的;2.家庭人均收入、资产持续12个月以上超出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尺度的;(二)申报资料。1.申请人家庭身份证和户口簿。4.市住房包管办理部分依照申请家庭坚苦水平对挂号居平易近排序,依照一定比例选收支围家庭公开摇号。入围家庭名单通过媒体发布。福州经济适用房采办流程:注:1、取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扬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①、②小点的户籍条件限制。2、经审核适合包管资格的琅岐经济区的申请人,房源在马尾区范围内提供。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③家庭年收入在3.8万元以下;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处事处或乡(镇)人平易近政府提出版面申请。④家庭人均住房(zhufang)修建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3.有购房意向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指定地址挂号。挂号情况由市住房包管办理部分在相关媒体发布。8.申请人未在规按时间内选房或签订购房合同,视同放弃购房资格,但可重新插手摇号排序。同一申请家庭只能放弃两次购房机缘,之后须重新提出申请。 福建酒店 (四)市住房包管办理部协作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配售、退出等法度,认真实行相关职责

哪些人可以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 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福州经济适用房的五城区是指什么

五城区就是你所说的那五个区,一楼解释得很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5条:①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②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③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⑤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资格,所以说只是申请的话不难,你问的难不难,是指能不能分到房吧,呵呵,这个还用说吗,你懂的价格大概在3000左右,一般不超过5000

在福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要求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 (二)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三)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 (四)属无房户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申请人未婚的,还必须年满40周岁。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在同一户口本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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